上海各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明日起恢復開放 需預約和出示“隨申碼”

東方網薛寧薇3月24日報道: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今日發佈,

自2020年3月25日起,有序恢復訴訟服務大廳、信訪場所現場辦理訴訟和信訪事務。進入訴訟服務場所的人員除了主動配合進行體溫檢測外,還應出示“隨申碼”和身份證件並進行信息登記,“隨申碼”顯示綠色的方可進入。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對復工復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方便群眾開展訴訟活動,切實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全市法院從2020年3月25日起,有序恢復訴訟服務大廳、信訪場所現場辦理訴訟和信訪事務。

由於新冠疫情並未完全消除,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現就各級法院訴訟服務大廳恢復開放後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需要到相關法院辦理立案等訴訟服務事項的,可通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站、市“一網通辦”訴訟服務欄目、隨申辦市民雲APP、“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上海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預約辦理時間。如需查詢預約程序,可撥打12368熱線電話。

二、預約現場辦理相關事務的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應當按預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

三、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到訴訟服務中心辦理有關事項的,應主動配合進行體溫檢測,如有咳嗽、發熱(體溫超過37.2℃)等症狀的,一律不得進入訴訟服務中心,請及時到醫療機構診斷。進入訴訟服務場所的人員還應出示“隨申碼”和身份證件並進行信息登記,“隨申碼”顯示綠色的方可進入。

四、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應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指引,自覺耐心排隊等候。在進入訴訟服務中心時,應自覺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服務事項辦理完畢後,及時離開。

五、為防止人員集中進入,增大疫情防控風險,各級法院應根據訴訟服務大廳以及信訪接待場所的規模對同一時間進入的人員數量,按照預約有序開放。

六、除必須來訴訟服務中心現場辦理有關事項的外,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優先通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站、市“一網通辦”訴訟服務欄目、隨申辦市民雲APP、“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上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訴訟服務平臺、律師服務平臺、上海法院多元解紛平臺等網絡渠道辦理各類訴訟服務事項。不方便網上辦理的,將立案及信訪材料郵寄相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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