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校园蓝天 法治护航成长


守护校园蓝天  法治护航成长

为进一步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太原市晋源区教育局联合会签了“兼职法治副校长配备实施方案”。

“兼职法治副校长配备实施方案”明确兼职法治副校长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管理考核制度,创新检察官与公安干警互相配合的“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模式,做到了晋源区中小学全覆盖,不仅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检察保护力、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而且有效推进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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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来,“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纷纷走进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他们有的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有的开展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有的送上内容丰富的法治大餐......他们结合生动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通过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学生们传授法律知识。普法活动不但引人入胜,而且意义深远,不仅提高了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而且充分发挥了兼职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大力弘扬了法治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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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源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关爱未成年人。今后,我院将以法治副校长为纽带,立足检察工作本职,创新工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推进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发挥“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1+1>2”的效果,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青少年沐浴着法治阳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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