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周相錄:元稹為何會揹負投機與薄情的惡名

《舊唐書》謂“元和主盟,微之、樂天而已”(唐憲宗元和年間的文壇盟主,唯元稹和白居易二人而已),元稹在中唐文壇之地位,由此可見一斑。但穆宗朝仕宦之迷局與《鶯鶯傳》寫作主旨之被誤解,讓元稹揹負投機、薄情之惡名。元稹是否如後世文人評價的那麼不堪,他的歷史形象是如何形成的?為此,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專訪了河南師範大學文學院的周相錄教授,請他為我們一探隱藏在元稹形象扭曲變形背後耐人尋味的諸種原因。

访谈︱周相录:元稹为何会背负投机与薄情的恶名

周相錄教授

形象扭曲的元稹

澎湃新聞:提起元稹,後人對他的評價譭譽參半,歷史上真實的元稹是怎麼樣的?

周相錄:歷史敘述是什麼?我們不得不承認,歷史敘述是由具有一定主觀傾向性的人寫就的文本,不可避免、或多或少、或顯或隱地帶有一定的敘述者個體與敘述者所屬階層、集團的主觀立場,因此,“盡信書(歷史敘述)不如無書”。但是,如果我們懷疑一切,完全否定歷史敘述的客觀性,又會陷入歷史虛無主義的泥淖之中。

我以為,較為合適地做法,是既不無條件地相信,也不無條件地懷疑,而應在對人之常情、物之常理審慎體察的基礎上,在對歷史敘述嚴謹辨析的基礎上,在邏輯嚴密的推導基礎上,謹慎地懷疑或相信歷史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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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相錄 著《歷史的倒影:元稹傳播接受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

說到元稹,他在歷史上的名聲確實不好,甚至可以說很壞。究其原由,主要是因為晚唐五代出現了一些關於元稹結交宦官以求仕途升遷的負面記載。這些記載,一是張彥遠的《歷代名畫記》;一是後晉編纂的《舊唐書》。張氏關於元稹的記載,一是事實有誤,二是存在私人恩怨,三是張氏之書成書時間特殊(宣宗大中年間),因此其可靠性大可懷疑;《舊唐書》成書於五代,其主要史料來源於唐人編纂的《穆宗實錄》、《唐會要》(德宗至宣宗部分)等,而這些文獻對元稹結交宦官的記載,不僅內部存在漏洞,相互之間存在牴牾之處。而且,這些文獻均成書於宣宗大中時期,而宣宗因特殊原因,剛一上臺,即極力否定穆、敬、文、武四朝政治,不遺餘力打擊此一時期皇帝之寵臣,政治氣候對元稹這一穆宗最寵信之人非常不利。根據《資治通鑑》卷249宣宗大中十一年所載韋澳辭謝皇帝之任命、宋程俱《北山小集》卷40《二月二十日實封事》所載徐俯事、元稹《題長慶四年曆日尾》、《長慶曆》、白居易《元稹墓誌銘》等等,可知元稹在穆宗朝是依靠結私恩於穆宗、而非通過正常渠道獲得升遷的(即白居易所謂“以權道濟世”)。凡是通過這一渠道升遷者,既難免無惡意者對升遷者投機仕宦的揣測,更難免政治對手對升遷者投機仕宦的攻擊。於是,“曾參殺人”之訛傳,即使親如曾母,也會因傳者眾而誤以為真。

元稹是薄情郎嗎?

澎湃新聞:元稹與韋叢婚後不久就寫了自傳體小說《鶯鶯傳》,而在韋叢亡後又寫下《遣悲懷三首》以悼念之,元稹到底是薄情還是長情之人?他為何要寫《鶯鶯傳》,是否如魯迅先生所言,傳奇文在當時大抵是干謁名公的“敲門磚”?

周相錄:在我看來,《鶯鶯傳》是元稹的一篇“悔過書”或“懺悔錄”,是元稹感情歷程的一段真實記錄。《鶯鶯傳》寫成於元稹入仕之後,與一般士人以詩文干謁文壇或政壇“大腕”的行卷活動應該沒有關係。

访谈︱周相录:元稹为何会背负投机与薄情的恶名

清嘉慶本《會真記》(《鶯鶯傳》又名《會真記》,圖片源於網絡)

從《鶯鶯傳》與元稹所作諸多“豔詩”來看,他對崔鶯鶯是有真感情的,但是,他與崔鶯鶯的戀愛是“非法”的。在古代中國,妻子是經過“合法”程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到家裡來的,婚前當事人雙方不能有任何自主自由的接觸。可以說,對於婚姻當事人來說,婚姻就是隔著布袋買貓,買著喜歡的是偶然,買著不喜歡的是必然。明瞭這一點兒,就不難理解古代為什麼愛情總在婚姻外,為什麼愛情與婚姻二者兼得是天下掉餡餅正巧被砸中式的幸運。

元稹與崔鶯鶯是真愛,但元稹也好,崔鶯鶯也罷,他們最終都無法賦予自由戀情以合法性,都把曾經獲得的自由戀情看作“失足”之後的無意收穫。當一個人無法賦予自己的行為以合法性,或無法給自己的行為找到合適的價值立足點時,日後反思、懺悔並主動逃避曾經的追求,被主流價值世界“招安”,就是自然且必然的事情了。

元稹、崔鶯鶯在遇合之前,都是以禮自守的“模範青年”,中途感情“氾濫”,一度沉溺其中,後來自認犯了錯誤,逃避曾經一度擁有的戀情,回到以禮自守的人生原點,選擇了合法的婚姻。就像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一見鍾情,後來發現自己錯了,選擇主動退出,這與退出者的個人品格哪裡有什麼關係?

中國古代把人分作三種:聖人、中人、下人。《世說新語·傷逝》載:“王戎喪兒萬子,山簡往省之,王悲不自勝。簡曰:孩抱中物,何至於此?王曰:聖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鍾,正在我輩。簡服其言,更為之慟。”文人多自認為“中人”,是多情因而容易為情所累的一群人。在專制制度之下,皇帝也好,官僚也罷,監督約束制度不到位,很多時候只能靠個人的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但在強烈的誘惑面前,個體的自覺往往會失效,從而造成較為嚴重的社會後果。

放縱慾望後果很嚴重,要治國平天下的文人當然要“節”之復“節”之。對慾望抱持高度的戒懼,又無法賦予自由自主戀情以合法性。因此,中國古代文人在理性的世界裡選擇合法的婚姻,又在感情世界裡為他們動心的女性留下一席之地,便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兒了。現實就是這麼殘酷,自由自主的戀愛走不到婚姻那一步,獲得的婚姻又往往缺乏愛情的雨露。

說元稹與韋叢的合法婚姻裡沒有愛情,很多人可能不容易理解,因為元稹畢竟寫了不少“文質彬彬”的悼亡詩。然而,細細尋繹,我們不難發現,元稹在悼亡詩中表達的,主要是對韋叢的感激與愧疚,而這是與現代意義上的愛情沒法劃等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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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遣悲懷》中“貧賤夫妻百事哀”一句最為膾炙人口

韋叢的孃家門第比元稹家高,韋叢父親官做得比元稹父親大(元稹父親死得還早),韋家遠比元家富有。韋叢出生之後未滿月,其母病逝,韋叢是“謝公最小偏憐女”。不難想象,韋叢與元稹結婚之前,在孃家,父親寵著,哥哥們讓著,錦衣玉食,不知人間艱辛為何物。而下嫁元稹之後,元稹工資收入低,又“性復事外”(元稹《葬安氏志》),不怎麼顧家,韋叢就在經濟極為拮据的情況下,勤儉持家,相夫教子,雖“貧賤夫妻百事哀”,而無怨無悔。待到元稹工資收入高了,韋叢卻早已離他而去,他所能做的,只是“與君營奠復營齋”,來“報答平生未展眉”而已。感激韋叢下嫁“黔婁”,愧疚沒有讓韋叢過上好日子,這與元稹對崔鶯鶯的魂牽夢繞長年不忘,不是兩種不同的感情麼?

澎湃新聞:《鶯鶯傳》結尾有云“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時人還多許張生能為善補過。魯迅先生評價道:“元稹以張生自寓,述其親歷之境,雖文章尚非上乘,而時有情致,固亦可觀,惟篇末文過飾非,遂墮惡趣。”元稹為何借張生之口說出這麼幾句話?

周相錄:中國古代當然是一個男女不平等的社會,男性掌握著話語權,對一些問題的裁判自然體現出一定的性別偏見,“女色禍水”就是很典型的一個例證。“尤物”者,具有超常魅惑力之物或人也。“夫有尤物,足以移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或“情到鍾時骨自柔”,其實已經解釋了古代文人恐懼“尤物”的心理原因——“尤物”往往讓你改變原來的立場,失守原來堅守的陣地。

《西廂記》雜劇中,本來要去京城趕考的張生,見到崔鶯鶯之後,“心不存學海文林,夢不離柳影花陰”,是對這一問題更形象化的表述。以治國平天下為己任的古代文人,最擔心的問題之一,就是一時被慾望(愛情)俘獲,迷失奮鬥的目標。而被慾望(愛情)俘獲之後,如果能忍痛割愛,“迷途知返”,改過自新,重新回到治國平天下的目標追求上來,自然會獲得同時人的喝彩與鼓掌。此即張生所謂“知之者不為,為之者不惑”,白居易所謂“悔既往而悟將來也”。魯迅先生所謂“遂墮惡趣”之言,以今律古,我不敢苟同。

重識元稹

澎湃新聞:您指出:除《鶯鶯傳》與悼亡詩外,元稹其他文學作品很少有文質兼備的作品。而作為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之一,元稹為何在詩歌創作中長於技巧?

周相錄:中唐時期的詩歌,處於求新求變的時期,韓愈尚怪奇,李賀尚奇僻,白居易尚平易,都是追新逐變的表現。崇尚什麼樣的新變,和詩人自己對詩歌的認知(主要是詩歌社會功能的認知)、詩人的興趣愛好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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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白居易像(陳友琴《白居易》)

白居易個性比較平和,又較為重視詩歌的接受群體,所以崇尚平易。元白並稱,元稹詩歌當然也有平易的一面,但與白居易不同的是,元稹追新逐變、炫技鬥巧的念頭更強烈一些。白居易《和微之詩二十三首並序》雲:“微之又以近作四十三首寄來,……皆韻劇辭殫,瑰奇怪譎。……大凡依次用韻,韻同而意殊;約體為文,文成而理勝,此足下素所長者,僕何有焉。”不難看出元白相近而又不同的地方。

《詩人玉屑》卷6引《蔡寬夫詩話》雲:“詩語大忌用工太過。蓋煉句勝則意必不足,語工而意不足,則格力必弱,此自然之理也。”元稹在詩歌技巧的講究上用力較多,自然容易造成“語工而意不足”,所以,文質彬彬的詩歌就相對少了一些。但講究技巧的詩歌並不是沒有價值,它們對詩歌技巧發展的推動作用是不應被否定、被忽視的。至於元稹在中唐新樂府創作中的作用,我們只能說,他既不是始作俑者,也不是最強有力的推動者,只是一個重要的參與者,不像白居易那樣有明確的庶民受眾觀念,不像白居易那樣強調新樂府的教化功能,故其新樂府詩時有拗口滯澀之處(如《立部伎》之“終象由文士憲左”)。

澎湃新聞:元稹很早就與白居易唱和,當時“天下傳諷,號元和體”。但其時李肇就批評道:“元和以後,詩章……學淺切於白居易,學淫靡於元稹,”後來蘇軾以“元輕白俗”加以概括,這種評價是否公允?我們今天該如何認識元稹詩歌的價值?

周相錄:很多人對“淫”存在一定的誤解。在古代,“淫”是放縱無檢束、沉溺其中無法自拔之意。《左傳·昭公元年》雲:“淫生六疾。”杜預注:“淫,過也。滋味聲色,所以養人,然過則生害。”原始儒家不是禁慾主義者,但也不是縱慾主義者,而是主張適當滿足,合理節慾,防止慾望氾濫造成危害。

访谈︱周相录:元稹为何会背负投机与薄情的恶名

元稹(左)與白居易(右)友善,當時言詩者稱元白,號為“元和體”

籠統來說,這毫無不當之處,關鍵是對合理與不合理的“度”的理解。李肇說元稹詩歌“淫靡”,絕對不是說元稹詩歌語帶“情色”,絕對不是僅就其“豔詩”說的,而是就絕大部分詩歌來說的。李肇的意思是說,元稹的詩歌比較放縱少約束,抒寫易盡,過於淋漓,缺少必要的節制。至於蘇軾的評語,如果理解不偏,大體上說得比較恰當。

澎湃新聞:元稹在《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並序》中對杜甫的評價極高,甚至有人說其為杜詩經典化奠定了基礎,這種說法是否妥當?從當時來看,元稹稱杜甫“上薄風騷,下該沈宋,古傍蘇李,氣奪曹劉,掩顏謝之孤高,雜徐庾之流麗,盡得古今之體勢,而兼人人之所獨專矣”之語是否過譽?

周相錄:理解元稹對杜甫的評價,不能脫離這段話所存在的語境。這段話是元稹為杜甫寫作墓誌銘的時候說的,墓誌銘是要“尊題”的。所謂“尊題”,就是利用具有映襯關係的一組事物,通過適當地貶抑用來映襯主體的對象,達到凸顯所寫主體的目的。當然,尊題也不是偏要將黑說成白,將一說成百。杜甫確實是唐代詩人中成就最高的詩人,在諸多方面都有很突出的表現,因此,放在“尊題”的語境中看元稹對杜甫的評價,還是比較得當的,根本就不存在“過譽”的問題。

澎湃新聞:您說,中國古代文人整體上就是一個悲劇群體,最擅長乾的事兒(寫作)不屑於幹,最想幹的事兒(治國平天下)絕大多數人又不擅長。元稹的悲劇是不是也是這樣的悲劇?元稹的創作與仕宦存在一種怎樣的關係?

周相錄:中國古代文人的自我定位是治國平天下,做官對文人來說,就像農民要種地、工人要做工一樣,那是本分。《史記·太史公自序》談到先秦諸子學說價值取向的時候說:“儒、墨、陰陽、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他們關注的都是政治問題。至於對古代文人影響最大的儒家,更是“當仁不讓”,把出仕當作文人的不二選擇。孟子說:“士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所以,李白說自己的人生目標是“奮其智能,願為輔弼,使寰區大定,海縣清一”(《代壽山答孟少府移文書》),杜甫也說自己的人生目標是“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入仕是古代文人實現人生價值最重要的途徑,如果沒有在政治上幹一番大事業,他們在心理上就永遠無法釋懷。

但文學與政治本是畢竟兩回事兒。在我看來,文學主要關注的是人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探討人生存的困境與遭遇的困惑。而政治主要關注的是人能怎麼做,不能怎麼做,考慮的是解決問題的現實性。從事文學創作的人,要有深遠的關懷與敏銳的感悟,而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則需有冰冷的理性與縝密的思索。將兩個不同的領域混而為一,用同樣的思維思考不同的問題,對政治是一場悲劇,對文學也同樣是一場悲劇。當然,政治上的成功人物如唐代的李德裕也寫作文學作品,但他很難創作出觸及人的靈魂痛點的一流好作品。

白居易《元稹墓誌銘》雲:“觀其述作編纂之旨,豈止於文章刀筆哉?實有心在於安人活國,致君堯舜,致身伊、皋耳。”元稹與很多文人一樣,都最想在政治上幹出一番驚天動地的成就,但事實上,成就元稹的卻是文學創作,他留給後人的最大遺產是沾溉後世的優秀文學作品。

访谈︱周相录:元稹为何会背负投机与薄情的恶名

周相錄 校注《元稹集校注》(全三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我給元稹編寫年譜時,就發現,他在仕途上一帆風順時,創作的文學作品(不包括公文類文字)不僅數量較少,而且高質量的作品也較少,而仕途坎坷時,創作的文學作品則不僅數量較多,而且高質量的作品也較多。意在刀筆外,終以刀筆名,傷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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