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林木採伐管理辦法對自留地、房前屋後及零星林木的界定

內蒙古林木採伐管理辦法對自留地、房前屋後及零星林木的界定


內蒙古自治區林木採伐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自留地是指農業合作化以後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民)長期使用的土地。“房前屋後”範圍是指農牧民用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的一定範圍內的土地,即宅基地。“零星林木”是指營造林面積低於1畝(按林緣喬木外延2米、灌木外延1米計算面積)的樹木,營造林面積大於1畝(含1畝)按片林對待,應憑證採伐。


內蒙古林木採伐管理辦法對自留地、房前屋後及零星林木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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