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扩大不适用于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0年3月22日(星期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周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国家外汇局副局长宣昌能介绍应对国际疫情影响,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宣昌能表示,近日,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政策调整后,企业向境外融资空间扩大了25%,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由原来净资产的2倍提高到2.5倍,可会对企业增加几百亿美元的融资规模力度。此项政策有助于有利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但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不适用该政策。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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