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3月20日下午14时许,潞城交警大队史回中队民警、辅警在辖区207国道电厂十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潞城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14时30分左右,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晋D*****由南向北驶入民警执勤点,在检查驾驶员相关证件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段某满面通红、言语躲闪,疑似饮酒后的征状,随即对段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然而,段某拒不承认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经过执勤民警耐心的说服教育,告知其“酒驾”违法引起交通事故的可怕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是一句“不承认”就能蒙混过关。段某对自身违法行为心知肚明,面对不争的事实,深知无法“抵赖”。最终,段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对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严厉处罚。


潞城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20分钟后,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晋DK****进入民警执勤点,检查该车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吴某言语吞吐、行为可疑,有明显饮酒后的征状,经对其酒精呼气测试,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9.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过对吴某批评教育后,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严厉处罚。


潞城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下午,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起,令人可惜又可气的是,二人均持有B2驾驶证,都是大货车司机,因一时贪杯,不仅被罚款、记分,还将受到降级、失业的严重后果,真是得不偿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