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律師就高雲翔案答疑解惑 高雲翔不可能起訴女當事人誣告

高雲翔王晶被判無罪後,高雲翔的律師曾經在接受採訪時說過考慮起訴女當事人誣告。高雲翔的律師是孫楊案的代理律師張起淮,從澳大利亞同行的經驗來看,高雲翔不可能起訴女當事人,因為

女當事人自始至終沒有在任何公開媒體和或相互之間傳播高王對她性侵,所有陳述都是在警察部門、檢察院和法庭上陳述,即使陳述內容是假的,也不能構成誹謗,因為誹謗罪中有一條豁免條例,就是向專門機關陳述。

澳洲律師就高雲翔案答疑解惑 高雲翔不可能起訴女當事人誣告


所以,張律師可能還是對澳洲的法律不熟悉。

那麼,澳大利亞的律師對高雲翔案的一些疑問點是怎麼看的呢?

我們來看一下,一直對此案進行關注的沈寒冰律師的看法。

1. 高王是否可以回中國?

“根據法律規定,庭審結束,他必須馬上離開澳大利亞,因為他目前持有的是刑事案件訴訟簽證。案件審理完成,他的簽證也就隨之過期,如果繼續停留,將會變成非法居留。此外,他並非澳洲公民,不在政府限制出境範圍內。”

2. 檢察院是否會對本案上訴?

“就個人判斷,上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案件共審理兩次,首次結果是陪審圖解散,再次結果是二人無罪,如果上訴,檢察院必須認真充分的考慮。如果我站在檢查長的角度,會建議團隊不在進行上訴。”

“此外,如果選擇上訴,還要說服法庭,要求高王二人在等待上訴期間不得離境,獲得這種批准的可能性極小。”

3. 檢方敗訴,女當事人是否存在假證嫌疑?是否會被處罰?

“肯定不會。本案首先是檢方起訴,是新州檢察院代替英國女王起訴高王二人,女當事人不是訴訟方,所以高王無法要求女當事人賠償律師費。只有高王證明檢察院對他們進行惡意起訴,才可獲得律師費賠償,但是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

“根據庭審記錄,女當事人構成誹謗或者偽證罪的可能性也極小,除非女當事人提供的證詞中有明顯的顛倒黑白,但是根據庭審記錄,此情況在本案中不存在。”

“此外,女當事人自始至終沒有在任何公開媒體和或相互之間傳播高王對她性侵,所有陳述都是在警察部門、檢察院和法庭上陳述,即使陳述內容是假的,也不能構成誹謗,因為誹謗罪中有一條豁免條例,就是向專門機關陳述。

“如果她做了假的陳述,專門機關可以對她進行懲罰,但是高王不能以誹謗罪起訴她。”

4. 刑事敗訴,女當事人是否可以起訴民事?

“完全可以,例如辛普森和京東劉強東案件,都是刑事案件結束或不成立後,女當事人以民事案件再度起訴對方,要求經濟賠償,這就只與經濟有關,而與刑事毫無關聯。”

“如果民事勝訴的話,女當事人不僅可以拿到賠償,還可要求被告賠償她的律師費。反之輸掉案件,那她作為原告,需要賠償被告的律師費。”

昨天,高雲翔在無罪判決後沒有接受記者採訪,但是在庭上對陪審團鞠躬致謝,在庭外,大聲喊了一句“Bullshit”。

感覺高雲翔壓抑的都快變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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