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人民法院--“刑”不止步 疫不“停”审


耀州区人民法院--“刑”不止步 疫不“停”审


为降低疫情对审判质效的影响,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3月19日,耀州区人民法院直播公开审理被告人孙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并当庭宣判。

根据《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办案人员对参审人员疫情期间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与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多次协调沟通庭审时间;并在庭审前对审判庭进行全面消毒,开窗通风,做好消毒准备工作,确保空气流通;值庭法警对被告人进行安检、测量体温。庭审期间参审人员全程佩带口罩并保持距离。整个庭审秩序井然有序。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在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同时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且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当前正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刻,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的一般刑事案件采取快审、快结、当庭宣判;对案情复杂、被告人数较多且羁押在看的案件进行反复阅卷掌握案情、存在瑕疵的证据及时向公诉机关发出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做到把存在问题解决在庭审前,为疫情过后的开庭审理做足准备工作。

下一步,区人民法院将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等方式开展线上审判,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做到疫情防控与惩处犯罪并重,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耀州区人民法院--“刑”不止步 疫不“停”审


初审:唐亮

审核: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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