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反家暴法》中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你知道嗎?

冷知識|關於《反家暴法》中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你知道嗎?

家暴事件有個現象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即使報警受害人也不可能得到隨時隨地的保護,同時法院起訴的過程十分漫長,受害者如何在這段時間裡規避風險也十分重要。其實,最現實、有效的方法就是在這之前申請一個保全措施,向法院申請,進行人身安全保護令。


近期,微博博主“宇芽YUYAMIKA”遭遇家庭暴力一事引起網友廣泛關注,根據其本人的要求其申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已獲法院批准,施暴者將被依法隔離其生活圈六個月,必要時還可以延長。

冷知識|關於《反家暴法》中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你知道嗎?


1.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什麼?

人民法院為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繼續發生,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經審查後核發的具有強制力的裁定。保護令的保護範圍不只侷限於申請人,也包括其相關近親屬。

2.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條件有哪些?

(1)申請人應是當事人(受害人)。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有具體的請求;

(4)有具體事實、理由,有證據表明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證據,可以是傷照、報警證明、證人證言、社會機構的相關記錄或證明、加害人保證書、加害人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

(5)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3.向哪裡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4.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措施是什麼?

(1)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3)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4)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5.多長時間有效?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等協助執行。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訓誡,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拘留。

在執行初期,相關部門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缺乏瞭解,甚至不清楚申請人、被申請人的情況而無法有效配合執行。這時就要通過法院與公安機關的及時溝通,確保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的執行。


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書(樣式)

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書

申請人:XXX,性別,X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工作單位,住址,公民身份號碼……,聯繫方式:……。

被申請人:XXX,性別,X 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工作單位,住址,公民身份號碼……,聯繫方式:……。

申請事項:……(寫明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事實與理由:……(注:該部分內容為應寫明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具有家庭關係或共同生活關係,並寫明申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的情況以及其他事實和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律師到了”

讓法律的公平正義永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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