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5万元

1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根据《全市公安机关“2020钢锋利剑3号行动”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依据《辽宁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市公安局特制定如下奖励标准:


重磅!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5万元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缴炸药或者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或者手榴弹、地雷,“二氧化碳致裂器”等爆炸装置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或者气枪,军用子弹、民用子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管制刀具、弩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


1、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2、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3、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警方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希望大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为0412-110或0412-877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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