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控訴《我控訴》的人該被控訴嗎?

今天要聊的這部影片來自羅曼·波蘭斯基的最新作品《我控訴》

,也是波蘭斯基自2013年在戛納放映《毛皮》後首次參加大型電影節的作品。相信不少人因為前一段時間爆發反對波蘭斯基的抗議,產生對這部片極大的好奇,而且隨著這部片相關資源的釋出會有越來越多人參與對這部片裡裡外外的各種討論。在此之前我們有必要了解該片都說了啥(可能涉及輕度劇透)

不控訴《我控訴》的人該被控訴嗎?

電影開始於1895年的法國,從一名叫喬治·皮夸特的上校視角出發,講述了19世紀90年代臭名昭著的德雷福斯事件。年輕的猶太軍官阿爾弗雷德·德雷福斯被上級錯認為是一起間諜事件的參與者,並遭到指控、逮捕、剝奪軍銜並判處終身監禁,被流放到千里外的魔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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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皮夸特調任至情報部門,在調查一起間諜案中意外發現德雷福斯是無辜的,軍事情報仍被秘密移交給德國人,真正的罪魁禍首另有其人。出於對軍隊的忠誠與個人良知,皮夸特決心在官場老油條副官和一眾不願承認錯誤的上級阻撓中深入充滿欺騙和謊言的迷宮,甚至冒險參與支持德雷福斯秘密會議,其中包括偉大的小說家埃米爾·左拉,法國未來的總理喬治·克萊門索,以及《震旦報》的編輯。

顯然並非所有人都相信他有罪,同時也有不少人認為這是猶太人一手策劃對法國的莫大挑戰,一時間,群情激憤,印滿“我控訴...!”(J'accuse! )的報紙傳遍巴黎街頭,這場牽涉到猶太種族問題與國內政治鬥爭的審判險些將法國拖向內戰邊緣。這也是片名的由來,即1898年法國作家左拉發表於《震旦報》上一封公開信的標題。

不控訴《我控訴》的人該被控訴嗎?

在陰暗的辦公處與巴黎薄霧不盡的鵝卵石白色街道中,波蘭斯基用壓抑的氣氛向我們呈現當時法國反猶太傳統、充滿謊言的官僚系統和司法系統的錯誤。整體少有充滿誇張的戲劇式起伏,甚至影片前半部分帶有些許“學究”氣。有趣的是,影片最終對抗並沒有換來真相大白後的喜悅,而更像是兩名道德倖存者的無聲休戰,看不出一絲情感釋放。

從電影海報中也可以明顯感受到,成為將軍的皮特誇正面德雷福斯,兩人直視對方,在代表軍人榮耀制服的包裹中欲語非語。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兩人並不是什麼英雄,僅僅履行作為一名軍人應盡的職責和正義,讓真相和責任迴歸原點。至少這一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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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羅曼·波蘭斯基評論了他對拍攝這個主題的興趣:"我早就想拍一部關於德雷福斯事件的電影,不是當作古裝劇,而是間諜故事。通過這種方式,人們可以瞭解其與當今世界正在發生的事情的相關性——對少數群體的迫害、安全偏執、秘密軍事法庭、失控的情報機構、掩蓋真相的政府和狂熱媒體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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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幾乎可以認為波蘭斯基含蓄地將自己等同於歷史上著名的不公正案受害者之一。出生和生活在巴黎的波蘭斯基來自波蘭猶太家庭,一生中幾次成為嚴重罪行的受害者,同時1977年捲入一場對未成年人性侵醜聞。有評論認為當年醜聞的大背景正是好萊塢對以波蘭斯基為首的國外創作者十分排斥的時期,他自己也與美國司法系統鬥爭40年之久,不少經歷很容易映射到影片中。昆汀的《好萊塢往事》也對這段時期也有所反映。

正因為《我控訴》有波蘭斯基替自己“洗白”的嫌疑和席捲全球的#Me too運動,影片從去年開始不斷受到爭議。先有威尼斯電影節競賽單元評委會主席盧奎西亞在評審團發佈會上表示不會參加波蘭斯基電影在本次電影節的晚宴,也不會起立鼓掌;後有凱撒獎為平息影片獲12項提名引起的憤怒,整個董事會辭職。《燃燒女子的肖像》導演瑟琳·席安瑪、主演阿黛拉·哈內爾更是直接起身離開凱撒獎閉幕現場表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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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黛拉·哈內爾離場

不過這並沒有影響《我控訴》攬獲各類獎項,在盧奎西亞表示反對的同時,影片獲得威尼斯電影節評委會大獎和費比西獎最佳影片,並獲得最高場刊評分,超越同期熱門影片《JOKER》和《婚姻故事》。各項榮譽證明《我控訴》作為一部影片確實有難以被掩蓋的藝術價值。連盧奎西亞也表示對波蘭斯基入選的複雜感情:“我沒有把這個人和藝術分開”

但圍繞這部影片最大的爭議點反而在波蘭斯基所作所為,進而上升到藝術價值與行為道德的爭論中。在此我無意探討波蘭斯基曾經所作所為多大程度違背了法律與道德,更想談談為什麼有人在沒看過影片的情況下給影片打低分。


不控訴《我控訴》的人該被控訴嗎?

截至3.14前《我控訴》共800多人在豆瓣評分,獲6.4分,分數分佈呈“C型”,好評與差評嚴重兩極分化。絕大部分一星差評理由認為藝術與人品不應分開,波蘭斯基用影片辯護顯然是可恥的。一天後(3.15),《我控訴》評分上浮來到6.6分,分數分佈打破誇張的“C”型,僅一天內新增的300多人大多出給出4星或5星評價,差評和好評理由都一改此前雲評分情況。顯然有越來越多人在這兩天資源釋出後給出自己觀影后的態度。無獨有偶,此前不少影片也遭遇類似情況,在前期由於影片本身之外的原因,不少人即使沒看片也刷低分表達自己態度 。

我想豆瓣上的評分對象是《我控訴》,而不是一位名叫羅曼·波蘭斯基的導演,因此評價的基礎理所應當是影片本身,起碼在觀看影片後才有結論。如果認為一個品行不端的人的作品無論價值如何都一定是無恥和錯誤的,不值得被人觀看,那一個有高尚情操的人的作品一定是偉大而正確的,這種思維顯然是問題的。

不控訴《我控訴》的人該被控訴嗎?

和“情懷”分一樣,我們在評價一部影片時很難完全割裂也不應該忽視影片內外給我們各種各樣的影響,出現這種現象不能簡單歸類為跟風或發洩情緒,給評分“加料”完全可能是出於理性思考後的選擇。每個人都有基於瞭解和相互尊重前提下評價的權利,然而一些完全出於作品外的道德層面來評價一部作品,進而上升到人身攻擊乃至群體攻擊,給對方扣帽子的行為不僅不尊重一部影片的藝術價值,也是對事實的枉顧。


影片中有不少鏡頭反映不允許別人合理發聲和辯護的憤怒群眾,他們反對重審德雷福斯案,朝猶太人住所投擲石塊。毫無疑問我們在面對波蘭斯基及其作品時,受困於“羅生門”式的難題,不過至少讓人辯護可以避免最壞的結果。正如羅翔老師的話即防止“以正義的名義架空正義”。

不控訴《我控訴》的人該被控訴嗎?

Q:你沒有想過反擊嗎?

A:為了什麼?這有點無的放矢。

(來自波蘭斯基一次採訪)

無論你想給《我控訴》打出幾分,不妨先看完《我控訴》再控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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