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醉驾滋事 数罪并罚!获刑九个月

疫情防控期间醉驾滋事 数罪并罚!获刑九个月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0日讯 3月19日上午,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醉驾”冲撞防疫检查站案件,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为日照市法院审结的第2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某村乡村道路行驶至该村疫情防控检查站附近停车。为发泄不满情绪,王某某在该村防疫检查站当众下跪,任意摔打随身物品,并驾车撞向检查站帐篷,致一人受伤,并造成防疫帐篷物品损坏。经鉴定,王某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26.5mg/100ml。

东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罚。王某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期间,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依法从重处罚。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通讯员 张伟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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