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信访“晴雨表”解决缠访滥访

今年来,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受理办理检举反映,加大对移送件的跟踪督办理力度,有效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作用,着力解决信“闹”不信“理”、信“多”不信“少”、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缠访滥访,合理安置基层有效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工作,为基层的政治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元阳县制定《信访举报四项承诺》,按照“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的工作思路,强化基层干部对成功办理初信初访的责任意识。落实“首办责任制”,在群众信访问题产生的初级阶段解决好信访问题,实行排查有序、分析有数、研判有方机制,认真接听12388举报电话,耐心细致了解群众反映问题的详细情况,做好信访接待和答复解释工作,使信访的问题在刚产生时就人就地就近及时解决。同时,在各乡镇纪委开通举报电话14部、设立举报箱134个,面向社会公开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电话、网站等举报渠道,构建起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和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的立体化信访举报平台。

从源头上减少缠访滥访的同时,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受理”原则,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以及举报材料,由专人进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转办和查询。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理,对业务范围内检举反映,属于上级管辖范围的,及时报送上级信访受理部门;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加强梳理汇总,及时报告本级纪委主要领导,并按照本级机关内部职责分工及时移送交接;属于下级管辖范围的,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对转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的信访件,采取电话督促、实地指导、发函督办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对重大疑难重访案件按照终结程序进行处理、复查和复核,必要时可对信访当事人开反馈会,通过复查、复核、反馈,终结缠访滥访老户。

此外,元阳县重视信访重点的基础组织建设,对基础信访易发多发地区进行工作人员安置配备,组织对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到矛盾多、困难多的地方化解矛盾,将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也对群众讲解清楚,防止因同一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众重访缠访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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