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两高管隐瞒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 龚虹嘉、胡扬忠收警示函

海康威视两高管隐瞒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 龚虹嘉、胡扬忠收警示函

海康威视副董事长龚虹嘉(资料图)

近日,海康威视副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胡扬忠在增减持股份过程中隐瞒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况,导致公司信披违规,为此,浙江证监局对其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你们存在以下问题:龚虹嘉作为海康威视副董事长、胡扬忠作为上市公司总经理,在增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向海康威视报告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况,导致上市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你们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龚虹嘉、胡扬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两个月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11月13日晚间,中源协和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龚虹嘉的通知,龚虹嘉于2019年11月11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称龚虹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告称,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龚虹嘉个人的调查,不会影响其在公司的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受影响。

公告称,被立案调查的事件是涉及当事人为海康威视核心经营层设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与本公司和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龚虹嘉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在稍早之前,11月13日盘后,海康威视发公告,称两董事涉嫌信披违规收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公告显示,董事胡扬忠先生、龚虹嘉先生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称胡扬忠和龚虹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胡扬忠先生、龚虹嘉先生以及公司(如有需要)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根据调查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