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境外入同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严格境外入同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及时控制传染源,阻断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严格境外入同人员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所有境外入同人员全部在目的地县(区)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

二、所有境外人员在入同前,要主动与目的地县(区)境外入同人员接站转运工作专班联系人取得联系,报告回同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确定接站时间和对接方式。境外入同人员如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入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新冠肺炎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用最短时间、最简流程到达目的地,不得在中途逗留。

四、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经严格评估后,可在落实陪护人员防护条件下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五、属地、单位法人为境外入同人员在同期间防控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单位法人责任和社区责任,坚决制止境外入同人员未集中隔离或隔离期未满进入社区、单位和家庭。

特此通告

大同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关于进一步严格境外入同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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