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的案子有结果了!主人家“没跑脱”

3月18日,经仁怀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委派调解,一起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案很快有了结果。

狗咬人的案子有结果了!主人家“没跑脱”

原告何某在路过被告张某住所时,被张某饲养的狗咬伤,产生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因张某拒不支付相关费用,何某诉至法院。为及时化解纠纷,仁怀法院第四人民法庭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将该案委派给三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张某一次性支付何某900元,何某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近年来,随着公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推广,法院“案多人少”现象日益严重。为缓解“人案”矛盾,及时高效化解纠纷,仁怀法院积极借助全市多元化解平台,不断强化委托、委派调解的探索实践力度,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诉求提供了更多的实现路径。

通讯员 母永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