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村民烧荒草引火灾被拘留

2020年3月18日13时30分许,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糜镇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湾头村东水渠内荒草着火了。民警迅速出动消防车将火扑灭,经民警现场勘查,长约200米的水渠内的杂草、芦苇、树木都被烧毁,当日阵风达5~6级,旁边就是蔬菜大棚区,如果扑救不及时,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就着火原因展开调查,通过走访,民警确定嫌疑人魏某并对其依法传唤,据魏某交代,只是在路边看到草了,就点着了。魏某对其故意点燃杂草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魏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示!村民烧荒草引火灾被拘留

3月17日16时左右,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义渡口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义渡口镇小林村村东沟里发生火灾。民警到场后发现大火烧毁现场浇水水袋21米,杨树七棵。民警经调查了解,付某用打火机点燃沟中的杂草和芦苇引发火灾,民警随即将违法嫌疑人付某传唤至派出所,经了解,付某点燃沟里的杂草和芦苇是为了自己种高粱使用。违法嫌疑人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后悔。民警依法给予付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警示!村民烧荒草引火灾被拘留

3月14日上午,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郑家寨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张丰池村附近浓烟滚滚。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随后对起火原因展开调查。通过询问了解,赵某对放火焚烧杂草引发火灾烧毁40余捰树木的违法事件供认不讳。民警依法给予赵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警示!村民烧荒草引火灾被拘留

3月14日15时许,德州市陵城区糜镇的魏某在路边遛弯抽烟时不慎将杂草点着,大火烧死柳树100多棵,火势差点蔓延到附近种植大棚区,所幸大火被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及时发现并扑灭,民警依法魏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警示!村民烧荒草引火灾被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