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进货当天就被查获

江苏盐城: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进货当天就被查获

民警罗阳(左)现场查获刘某非法存储烟花爆竹1131件

神州瞭望网讯(记者曹晓霞 通讯员 柏惠鑫 周继坤)店主上午刚进烟花爆竹到家,没想到下午在销售时就被“火眼金睛”的民警当场查获。

江苏盐城: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进货当天就被查获

违法人员刘某家中房间内私藏烟花爆竹指认现场

3月18日下午,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商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实际经营者刘某(女,49岁,大丰区白驹镇人)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并在其家中一房间内查获100发“喜相逢”14件、100发“八方来财”2件、100发“大富大贵”8件、100发“寿比南山”1件、80发“财源滚滚”4件、80发“开心鸿运”2件、66响小鞭炮1151件、20发的喜庆炮41件、16发“富贵笛音”24件、16发的春雷炮73件、12发的发财雷11件等各类烟花爆竹和小鞭籽计1131件,价值4000余元。店主刘某俨然把自家一房间变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炸药库”。民警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对该无证经营店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进行了清点后暂扣处理,后传唤刘某到派出所进一步审查。经审查,刘某对其无证经营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白驹派出所对刘某非法存储经销的1131件烟花爆竹全部依法收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警方提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既违法又危险,危及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警方将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市民一旦发现可拨打“110”电话,举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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