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無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則人人可為

我們知道:“大公無私”與“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及“為人民服務”,一直以來,都是中國共產黨對其黨員幹部的最基本要求與組織要求。甚至在一個歷史時期內,它幾乎作為了當代中國民眾的社會價值觀要求與普遍(普世)的社會要求。比如在毛澤東時代。


“大公無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則人人可為


“大公無私“與“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及“為人民服務“,作為社會價值觀與普世價值觀,絕對是沒有問題和正確的。作為對黨員幹部的價值觀要求及標準,更沒有什麼不對或標準過高。因為有許多黨員幹部與革命同志,事實上也的確做到和真正做到了。所以,毛澤東同志和中國共產黨人,把“為人民服務”與“大公無私”與“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等,曾作為一種道德價值觀要求和組織要求寫進了《黨章》和貫徹落實於現實生活之中及路線、方針與政策之中。

因此,在那個特殊的歷史時期與年代,它成為了中國社會普遍的道德價值觀要求,甚至成為了那個時代可貴的國家民族普遍追求的時代精神與品質。當然,同時也真正塑造了一大批“大公無私“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仁人志士與黨員幹部和普通群眾與社會成員。

“大公無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則人人可為

然而,進入商品與資本自由市場經濟,“大公無私”與“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社會道德價值觀,則必然地無法適應時代及社會與市場需求了。因為:追求自我利益是人性的本能。商品、市場、資本,又是以追求利益和資本與個我權益最大化為目的的和作為評價其社會貢獻與價值的。所以,它不同於毛澤東時代或革命戰爭時期,評價一個人的社會貢獻與價值,則在於:其對於國家、民族、社會及他人所付出的努力、犧牲與流血和付出的勤勞與奉獻!

所以,在商品與資本自由市場經濟條件下,要讓人們再堅持“大公無私“與“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等,顯然就是不科學和違背常理、人性本能及經濟社會規律的。事實上,要讓所有人都做到“大公無私”與“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此,其作為社會道德價值觀,若當我們大多數人或大多數黨員幹部都做不到,也做不好時,那麼,我們就非常有必要適時地去調整我們的社會價值觀與道德要求,且儘可能地要讓其”具有普世性和人人都有可能做得到”。作為道德價值觀,如果大多數人皆做不到或做不好,我們又強而為之,非要讓人們去做到。那麼,“假大空“與弄虛做假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就必然會大行其道。因為做不到和做不好,不就得假裝與偽裝或道貌岸然嗎?因而,哪什麼樣的社會價值觀才具有普世性和人人都有可能做得到呢?

“大公無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則人人可為


我的主張與提議,是讓人們盡一切可能地均做到“利己惠人”。理由是:

●“人不為已,天殊地滅”,“利己”是人的本性與本能。

●追求個人、自我權益或利益最大化沒有錯。“利己”不是自私自利。“利己“是自由獨立,“利己“更是自力更生。

●追求自己、個我權益或利益最大化更沒有錯。人人也應該為自己和為自我。但是,人人在為自己和謀求自身權益及利益最大化時,則必須顧及別人和惠及他人!最起碼不要和不能侵害與傷害他人的權益及利益。

所以,“利己惠人“,才是具有普世和普遍意義的社會價值觀。我相信人們或社會應該均能夠認同這一具有普世意義的價值觀及其標準!而且,任何人只要稍加努力與自我約束都是可以或能夠做得到與做得好的。如果再讓其擁有法治化的約束力與限制、管控力,那就更好了!

“大公無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則人人可為

(本文原創,作者牛言。本文摘錄於其著作手稿《直擊痛點》。認同,請點贊與持續關注!支持,請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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