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日记》和一只母鸡的故事

早先读过方方的不少小说,有的还很喜欢——比如《桃花灿烂》《大篷车上》《白驹》《祖父在父亲心中》等等,还有《水在时间之下》,后来被改编成影视剧,连小说带影视都看了,印象也颇深。当时喜欢的是作者那种悲天悯人又能心平气和叙述身边芸芸众生的心态,那种含有淡淡忧伤的诙谐幽默的喜剧味道。到了中晚期,方方还被标榜为“新写实小说”(呵呵,有段时间都想写这个论文的),琢磨过那一时期的小说的特点是,作者只是叙述、叙述、叙述,自己冷峻地站在一边, 感情零度介入,“零度写作”的教科书范本。不记得是蒋子龙还是王蒙,给方方文集作的《序》,里面说了一大段好话,大概意思是说她“有女巫的气质”,能够用平静、宿命般的笔触来写残酷的现实世界。这些个性化和辨识度,对于一般作家来说都难以企及,因此特别的珍贵。

因为之前有比较好的印象,所以最近读她的日记,感觉落差比较大,可以说是比较失望。这里不卷入网上的争论——比如有人说非常时期,方方没有作家的担当;有人说你一面反特权,生活中自己又搞关系搞特权、公器私用(待考),还有的说你是作家,没有警惕性,只知道自嗨——好的作家不仅对周遭环境保持警觉,对自己也高度自律警惕,扯远点说就是政治敏感性不够,不让心怀叵测之人有利用的机会……

这里不卷入上述纷争,只想以个人之见,从文学、文字的角度来谈谈《方方日记》。没有看日记的全本,但感觉方方日记没有成名作家珍惜羽毛的样子,这也是没有看全的原因。仅仅看的那几篇,章法随意散漫,文笔臃肿粗疏,随便一拧水分一大把的感觉(虽说是日记可以随意,但实在是喜欢《鲁迅日记》那种简约、凝练、隽永。当然以鲁迅来要求方也苛刻了)。尤其不满意的是其中的文字不考究,不要说文采,整个儿一个大妈碎碎念的样子——声明一下,本人不歧视大妈。你本来就是大妈,你这样说话没问题,但你是作家。作家任何方面都可以被人指摘,但文字功夫除外,这是你的专业水准和尊严啊。这里仍只说文字的感觉,无关人品。鲁迅似乎也说过,他对某公的人品很不屑,但看此人的文章,仍然折服说,人家“毕竟有文采”。遥想当初的方方,文字是很有魅力的,既是一种武汉男人的地域书写,其中又有女性的诙谐俏皮——俏皮中还带点辛辣,没有人学得来。青涩时光读她的小说,有些精彩的段落还摘抄过,同样的一句话,她能够变异了说,比我们常规的说出来就是有味道——后来知道的,这是语言的美学处理,能够造成“陌生化”的愉悦,对言说者来说,都是语言上炉火纯青的要求。

但是很遗憾,久已不见的作家方方,突然冒出的这些日记上的文字,让人是“陌生化”的不愉快。

据说有女读者喜欢钱钟书的小说,要登门拜访。钱钟书婉拒,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这里努力学一下方方女士当初俏皮辛辣的语言,也借用钱先生的句法来说:

我们吃的是昨天的鸡蛋,那时候母鸡还年轻。今天母鸡已经老去,我们就当她是另一只母鸡吧。

《方方日记》和一只母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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