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日記》和一隻母雞的故事

早先讀過方方的不少小說,有的還很喜歡——比如《桃花燦爛》《大篷車上》《白駒》《祖父在父親心中》等等,還有《水在時間之下》,後來被改編成影視劇,連小說帶影視都看了,印象也頗深。當時喜歡的是作者那種悲天憫人又能心平氣和敘述身邊芸芸眾生的心態,那種含有淡淡憂傷的詼諧幽默的喜劇味道。到了中晚期,方方還被標榜為“新寫實小說”(呵呵,有段時間都想寫這個論文的),琢磨過那一時期的小說的特點是,作者只是敘述、敘述、敘述,自己冷峻地站在一邊, 感情零度介入,“零度寫作”的教科書範本。不記得是蔣子龍還是王蒙,給方方文集作的《序》,裡面說了一大段好話,大概意思是說她“有女巫的氣質”,能夠用平靜、宿命般的筆觸來寫殘酷的現實世界。這些個性化和辨識度,對於一般作家來說都難以企及,因此特別的珍貴。

因為之前有比較好的印象,所以最近讀她的日記,感覺落差比較大,可以說是比較失望。這裡不捲入網上的爭論——比如有人說非常時期,方方沒有作家的擔當;有人說你一面反特權,生活中自己又搞關係搞特權、公器私用(待考),還有的說你是作家,沒有警惕性,只知道自嗨——好的作家不僅對周遭環境保持警覺,對自己也高度自律警惕,扯遠點說就是政治敏感性不夠,不讓心懷叵測之人有利用的機會……

這裡不捲入上述紛爭,只想以個人之見,從文學、文字的角度來談談《方方日記》。沒有看日記的全本,但感覺方方日記沒有成名作家珍惜羽毛的樣子,這也是沒有看全的原因。僅僅看的那幾篇,章法隨意散漫,文筆臃腫粗疏,隨便一擰水分一大把的感覺(雖說是日記可以隨意,但實在是喜歡《魯迅日記》那種簡約、凝練、雋永。當然以魯迅來要求方也苛刻了)。尤其不滿意的是其中的文字不考究,不要說文采,整個兒一個大媽碎碎唸的樣子——聲明一下,本人不歧視大媽。你本來就是大媽,你這樣說話沒問題,但你是作家。作家任何方面都可以被人指摘,但文字功夫除外,這是你的專業水準和尊嚴啊。這裡仍只說文字的感覺,無關人品。魯迅似乎也說過,他對某公的人品很不屑,但看此人的文章,仍然折服說,人家“畢竟有文采”。遙想當初的方方,文字是很有魅力的,既是一種武漢男人的地域書寫,其中又有女性的詼諧俏皮——俏皮中還帶點辛辣,沒有人學得來。青澀時光讀她的小說,有些精彩的段落還摘抄過,同樣的一句話,她能夠變異了說,比我們常規的說出來就是有味道——後來知道的,這是語言的美學處理,能夠造成“陌生化”的愉悅,對言說者來說,都是語言上爐火純青的要求。

但是很遺憾,久已不見的作家方方,突然冒出的這些日記上的文字,讓人是“陌生化”的不愉快。

據說有女讀者喜歡錢鍾書的小說,要登門拜訪。錢鍾書婉拒,說:“假如你吃了個雞蛋,覺得不錯,何必要認識那下蛋的母雞呢?”這裡努力學一下方方女士當初俏皮辛辣的語言,也借用錢先生的句法來說:

我們吃的是昨天的雞蛋,那時候母雞還年輕。今天母雞已經老去,我們就當她是另一隻母雞吧。

《方方日記》和一隻母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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