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庭審速遞:這個女子以賣口罩騙錢,得手後將對方拉黑

3月18日上午,宜興市人民法院通過遠程“雲端”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防疫防控期間以銷售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詐騙罪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被告人王某是一名90後,浙江省浦江縣人,年紀輕輕卻不思上進,曾因犯盜竊罪先後被浦江縣法院三次判刑。2020年1月28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中發佈廣告,自稱有口罩貨源。1月30日,李某聯繫王某欲購買一次性醫用口罩。王某既沒有與其他商家聯繫即收取貨款人民幣2800元,收款後也沒有向其他商家訂購任何口罩。後李某再次從王某處訂購指定規格的口罩,王某明知自己無法聯繫到口罩貨源,仍向李某謊稱能發貨,騙得李某向其支付的定金人民幣20000元。收取上述貨款及定金共人民幣22800元后,王某就在微信上將李某拉黑,並將上述贓款用於歸還個人欠款及個人消費。1月31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其自願認罪並退出了全部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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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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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連線


出於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庭審以“雲端”遠程視頻方式進行。法官、公訴人、辯護人和被告人分處四地,通過四方視頻在線進行了全部庭審程序。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且具有累犯的從重處罰情節,結合其如實供述、認罪認罰、全額退贓等從輕處罰情節及疫情防控期間對涉疫情犯罪從重處罰的要求,遂作出前述判決。

(江南晚報記者何小兵 通訊員莊妍 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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