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与相关劳务人员返回校区居住等的通知

通告 |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与相关劳务人员返回校区居住及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

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教职员工与相关劳务人员

返回校区居住及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疫情阻击在校园之外,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新乡市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及相关劳务人员有序返校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员范围

从新乡市区之外地区返回学校居住、工作(简称“返校”)的河南师范大学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家属,以及所有在河南师范大学校园(含家属院)承担劳务工作的各类人员及其家属。

二、返校条件

(一)返校原则

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人员中符合本通告规定返校条件的,可以申请错时错峰返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

1.现身处湖北省境内的;

2.现身处境外的;

3.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按现居住地防控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4.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体征,症状体征未消失的;

5.按照当地防控部门规定未解除人员流动禁令的;

6.不能开具个人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的;

7.存在其他疫情可能风险、确实不宜返回的;

8.已经返回新乡市区但处在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期(14天)内的,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域(无异常情况解除隔离后,方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凭个人《新乡市新冠肺炎健康通行卡》返校工作)。

上述人员中,在岗教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通知到本人;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处负责通知到本人;其他各类劳务人员由雇用单位负责通知到本人。返校前或解除隔离前,每天上午10:00之前,通过微信向所在单位疫情信息联络员发送本人即时位置。

三、返校审批流程

(一)个人申请

1.提交申请书。个人须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内容包括14天内本人及密切接触的家人有无出入湖北省及南阳、信阳地区情况;本人及密切接触的家人有无接触已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史;本人及密切接触的家人有无发烧、咳嗽等疫情症状;出发地、返回日期、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同行人员等。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申请书必须由本人签字。

2.提供个人近期行程信息截图。获取方式:通过个人手机编辑短信CXMYD发送到10086(中国移动)、10010(中国联通)、10001(中国电信),可获取近期(近14天内)漫游途径的短信信息,然后手机截图保存。

3.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可按照附件表格提供(附件1),亦可使用所在社区(村)的格式或自行手写。个人健康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公章。

以上3项材料准备齐全后,在职教职工拍照发送至本单位疫情信息联络员,离退休教职工发送至离退处疫情信息联络员,雇用劳务人员发送到相应单位疫情信息联络员(附件2)。

(二)单位审核

1.材料审核。

在职教职工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审核把关,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处进行审核把关,雇用劳务人员由相应雇用单位进行审核把关。

2.领导签字。

(1)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申请材料经单位审核无误,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各单位疫情信息联络员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教工工作专班(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于每天16:00点前通过微信群报备各单位申请人汇总信息,以便快速处理。

(2)雇用劳务人员由相应雇用单位负责审核、签批。

(3)不符合返校条件以及材料不完整、不齐全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所在单位不得签批、上报;雇用劳务人员相应雇用单位不得签批和安排工作。

(三)学校签批

教工工作专班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申请返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核查无误后,出具同意返校通知单,并将同意返校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信息报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通知保卫工作专班及相关单位疫情信息联络员,按照出入校园、家属院相关规定执行出入管理。

四、返校居住要求

(一)在家属院、青年公寓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

1.教职工返校前

返校时教职工本人须携带村委会、社区等提供的个人健康证明原件、近14天个人电子行程单、返校通知单等材料,并提前告知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经本单位工作专班同意后方可返校。

2.教职工到校时

教职工返回后,居住在家属院的,在门岗处登记个人信息,经保卫工作专班、物业管理人员核对教工工作专班提供的信息后,发放河师大社区《温馨提示卡》,凭卡入住家属院。

居住在校内青年公寓的教职工,需在学校大门门岗处登记个人信息,经保卫工作专班核对教工工作专班提供的信息后,发放河师大社区《温馨提示卡》,凭卡入住青年公寓。

3.教职工入住后

教职工入住后须按照“提示卡”明确的要求进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未满不允许离开本人居住房屋。隔离期满后,凭《温馨提示卡》办理出入证。

隔离期间由所在单位派专人负责其日常生活用品购置及必须事项办理,提醒其每天早晚测量2次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4.近期已经返回家属院或青年公寓的人员,且隔离期不满14天的,由所在单位或雇用单位密切关注,照此要求执行。

附:返回家属院和青年公寓居住的教职工返校流程图

个人申请(同时提交近14天个人电子行程单和个人健康证明电子版)——单位审核及主要领导同意(网上办公)——教师工作专班复核签批并发放返校通知单(网上办公)——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通知保卫工作专班——教职工到校后在家属院大门(在青年公寓居住的到学校大门口)登记——领取社区《温馨提示卡》——所在单位负责居家隔离及后勤保障——隔离期满办理出入证。

(二)在新乡市区其他社区居住的教职工

凡在家属院外其他居住地居住尚未返校的教职工,返回前要与所居住的家属院或社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征得同意并按照所在家属院(社区)管理要求,备齐需要提供的资料后方可返回。返回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未满不允许返校。满14天后按社区规定办理通行卡。

(三)雇用劳务人员

1.在家属院、青年公寓居住的,按照教职工管理要求予以办理;

2.在新乡市区其他社区居住的,由雇用单位与相关社区协商确定。

附:返回家属院和青年公寓居住工作的雇用劳务人员办理手续流程图

个人申请(同时提交近14天个人电子行程单和个人健康证明)——雇用单位审核及主要领导同意——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通知保卫工作专班——劳务人员到校后在家属院大门(在青年公寓居住的到学校大门口)登记——领取社区《温馨提示卡》——雇用单位负责居家隔离及后勤保障——隔离期满办理出入证。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保障

1.本通告所指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和本文件各项具体规定。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配合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予相应处理。

2.返校教职工和雇用劳务人员所属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要督促返校的各类人员及其家属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规守纪,如实报告,认真配合,确保隔离期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经学校审批同意的返校人员,所在单位和劳务雇用单位须在其返校前告知路途自身防护知识和各级党委、政府及学校的防控制度规定。

4.对不符合返校条件,暂时不能返回的教职工,所在单位须与其保持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关注身体情况,引导有关教职工按照所在地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返回。

5.教工工作专班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申请返校教职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复核。保卫工作专班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门禁管理,严格人员出入管理。执纪督导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类人员及其所属单位返校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于未经审批擅自返回、未如实申报个人相关信息的教职工和不严格审核把关的单位,出现问题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教工工作专班联系人:

保卫工作专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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