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三個大學生為救兩名小學生溺水身亡,給我們什麼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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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不要問社會,無非你們就是想宣傳做好事,給自己無知無畏和無作非為買單罷了,自己可以做危險的事情,反正有人救,不救我就罵死你,你問過三個大學生的家長沒有,他們辛辛苦苦培養了二十年,沒有孝敬父母,沒有報效祖國,就這麼淹死了,放棄了自己身負的重任就走了,這很負責任嗎?你的父母未來怎麼辦呢,老了國家會養嗎?被救孩子會養育你嗎?恐怕連口水都撈不著喝吧!死在家裡都沒有人管,值得嗎?不值。

被救孩子年齡還小,為什麼會去水邊,不就是家長沒有做好榜樣,沒有監督好,他們的父母年齡還小,還可以再生育,死了雖然你可惜,但是比大學生那些父母好太多,他們不能生育了啊,如果是獨生子女後面該怎麼走啊,死了就不是大學生的問題,他們的家長也死了。

所以不要宣傳救人了,先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再去救人,為了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


難啊小白


首先,你去救人要具備救人的技能和經驗,光有勇氣是不行的,反而會害了自己,於事無補。有勇無能就不要逞強去救人,不是見死不救。還有,救人之後的結果就不一定是感謝,說不定還會說是你害的。我說自己救人二次的經歷,也很奇怪,二次救人救得是同一家人,結果不一樣。

我讀初三的那年夏天,暴雨過後,小河水暴漲,水流喘急洶湧,我們幾個差不多大的在河邊抓魚,忽聽有人叫救人,有人落水裡了,順著叫聲,看見河水急流裡有人時沉時浮,顧不上多想,我們三個會游泳的就立刻跳進河水裡,游過去,三個人一人抓住落水者的頭髮,一人抓手,一人抓腳,將落水者救起,一看才知道是鄰居家的小孩,比我們小六七歲。我們冒死救了他,他奶奶起來不感謝我們,反而罵我們,說是我們把他推下水的,我們三個人什麼沒爭,就走了,當時心裡挺生氣。

二十多年後,我結婚十年都是租房住,那年,就租了當年我參加救起的他的房子,當時,他也結婚了,有一兒一女。有一天,聽到門外有人叫救命,開門一看,他全身只穿一件短褲在地上爬向我,臉色慘白,渾身癱軟,我忙問他發生什麼事,他指了他家衛生間,叫我救他老婆,我絲毫不猶豫,衝到衛生間一看,他老婆昏倒在地,雙眼翻白,我立刻抱起她,直往樓下衝去,跑到路邊攔了一輛三輪車送到醫院急救……她是煤氣中毒,幸虧送救及時,活了下來,至今又二十多年過去了,他夫妻倆還一直沒忘記我的救命之恩,見面總是很感謝我。

所以,自己能救人,我是一定會救,但自己救不了的,也無能為力,會想其它方法。


萬榮超


誰說現在大學生太自私,現在就讓你們看看90後大學生捨己救人的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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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救人常識(主要指救助溺水人員)不要腦袋一熱就去救人,救不到可能只是其一,更嚴重的讓自己置於危險之中。

2.當爸當媽的就負點責任,別讓小孩子去河邊玩,沒有管不住的孩子,只有偷懶的家長。

3.學校一定要定期宣講下河游泳的危害,禁止游泳,尤其是夏天。

4.支持去幫助救助其他人,但不是一味鼓勵盲目去救助。

5.正確的方法是先報警,然後呼救,尋找周圍的其他的群眾,找解釋的木棍。向溺水人員投擲漂浮物(不要對溺水人員造成傷害)。如游泳圈等。

6.小孩該捱打,家長該捱罵。

7.節哀


天天兼達人


人鏈是指2009年10月24日,為救兩名落水少年,荊州長江大學10多名大學生手拉手組成“人梯”下水救人,兩名少年獲救,而3名大學生不幸被江水吞沒,英勇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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