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曲靖市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曲靖市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並針對曲靖市煤焦化行業環境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形成了督察意見。經省政府批准,督察組於2020年3月18日向曲靖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反饋會由李石松市長主持,吳俊明組長通報督察意見,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文榮作表態發言。楊永宏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曲靖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曲靖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將督察整改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來抓,特別是遵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使雲南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要求,全面部署,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2018年以來,曲靖市委、市政府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先後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以及專題會議72次,制定實施有關文件28份,黨政主要領導先後批示52次,9名市級牽頭領導先後深入現場調研督辦整改工作54次。

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和驗收銷號工作,採取市級領導“掛片包案”方式對環境問題整改情況組織開展驗收,驗收組成員由“掛片包案”領導分管的單位和部門組成,壓實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調動了各單位和部門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在環境問題驗收過程中,充分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用,初步建立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反饋問題整改第三方核查評估制度。

曲靖市抓住督察整改契機,積極推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全市累計處置各類歷史遺留廢渣54.6萬噸,投入重金屬汙染治理資金13.4億元,實施重金屬汙染防治項目14個,修復受汙染耕地面積3061.8畝。新設立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7個、增加人員編制177名,退出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採礦權9個,關閉各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採石採砂企業43個。強力推進大氣汙染綜合治理,2018年中心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9.7%,比2014年提高2.7個百分點,PM2.5和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分別比2014年下降14.3%、48.7%;紮實推進牛欄江、南盤江、北盤江等流域水體保護和水生態修復工程,2018年國控及省控地表水斷面優良水體比例為91.3%,比2014年提高4.9個百分點。成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在雲南建設“中國最美麗省份”的實踐中發揮了積極的示範帶動作用。

曲靖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文榮和市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認真辦理群眾舉報案件,及時向社會公開信息。曲靖市上報,截至2019年12月5日,督察組交辦的87件生態環境信訪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44家,立案處罰8家,罰款33.5456萬元,限產停產1家,關停取締1家。

督察指出,曲靖市督察整改雖然取得顯著成效,但與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要求相比,與習近平總書記對雲南建設生態文明排頭兵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還有諸多薄弱環節。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認識還有差距。少數地方和部門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色發展理念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還不夠,對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緊迫感、責任感還需進一步加強。在省委、省政府開展的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工作中,曲靖市綠色發展指數連續兩年居全省末三位。截至督察進駐期間,羅平縣、師宗縣、沾益區未完成2018年創建省級生態文明工作計劃。

少數地方和部門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力,壓力傳導和責任落實還不到位。個別牽頭整改單位對地方政府督促指導不力,開展現場督導、現場核查工作不夠,壓力傳導層層衰減。督察發現,珠江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宣威片區範圍內3個採石採砂場生態環境修復工作滯後。

曲靖市部分單位和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還不到位,群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度還不夠高,在“2018年雲南省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調查”中曲靖市位列全省末位。針對群眾多次反映的桃園小河流域環境問題,相關市級部門統籌指導力度不足,未能建立羅平、麒麟、富源三縣(區)聯合整治機制,各縣(區)各自為政,整治方案不繫統、工作進度不同步。

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門責任意識不強。曲靖市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督察反饋的問題研究不深不透,部分問題的整改措施制定得不科學,操作性不強,導致部分問題在整改過程中難以按照要求和時限完成整改。部分工業園區和片區建成的汙水處理廠沒能達到預期效果,宣威市鳳凰山工業園區和會澤縣金鐘五星片區建設的汙水處理設施建成後閒置未運行。《陸良縣(西橋工業片區)重金屬汙染防治實施方案(2015—2017年)》部分子項目的實施內容進行了多次調整和變更,截至督察進駐期間,仍有3個子項目尚未完成。

曲靖市相關部門本應深刻吸取陸良鉻渣事件和羅平鋅電事件的教訓,加快推進整改問題解決,但督察發現,相關部門在落實市政府部署的固體廢物非法傾倒處置與堆存狀況排查專項行動中,沒有充分履行好指導和督辦作用。曲靖市在磷石膏問題整治上,舉一反三不夠,個別企業環境汙染及風險隱患依然突出。

曲靖市個別部門責任落實不到位。截至督察進駐期間,曲靖市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區(包括市級珠江水系水生動物保護區和市級金沙江水系水生物保護區)規劃未按時限要求完成編制,整改工作長時間沒有新進展,存在的問題長期未能解決。曲靖市13座城市生活汙水處理廠配套汙泥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現行的汙泥處置方式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外運用於綠化用肥以及垃圾填埋場處置,存在環境汙染隱患。

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整改工作推進緩慢。富源縣東門小河水質未達到水功能區劃標準,沿河居民生活汙染源沒有得到有效整治;桃園小河沿線煤矸石洗選及制磚企業普遍存在整治標準不高、整治進展緩慢的問題,多數企業均存在著整治不到位的情況;宣威磷電有限責任公司200萬噸磷渣堆場旁的北盤江支流天生河流域水環境問題未完全解決,2019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渣場外小河總磷濃度高達0.72毫克/升,水質為劣V類。

曲靖市區域性、結構性和歷史遺留環境問題較多,整治工作推進緩慢。按照《曲靖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規劃(2018—2022年)》,到2022年計劃實施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133個、治理面積477.2公頃,僅佔需修復治理面積的11.8%。曲靖市部分縣(市、區)重金屬汙染治理項目管理混亂,在項目推進、資金管理、過程監管工作中問題突出。

曲靖市部分地區城鎮汙水收集管網不完善、管網老化,雨汙分流不徹底,生活汙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不均衡、覆蓋不全面,醫療廢物處置能力薄弱。會澤縣汙水處理廠在雨季已超負荷運行,處理不完的汙水直接溢流,新建二期項目建設進度緩慢,位於下游的以禮河水文站國控斷面未能達到水環境功能III類要求。宣威市汙水處理廠二期配套汙水管網建設滯後,每天有約2萬立方米生活汙水未能得到有效收集處理。曲靖銀髮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有限公司目前僅擁有7輛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車輛,核准醫療廢物處置規模已無法滿足全市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需要。

四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整改工作還存在敷衍應付。曲靖市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整改工作缺乏緊迫感,存在平時指導不夠,臨近督察突擊整改、趕進度的情況。2016年相關部門就已指出陸良縣部分企業存在危險廢物廢芒硝處置問題和解毒鉻渣堆存問題,但直到2018年7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期間,陸良縣才向企業下發整改通知要求加快整改。督察發現,會澤縣正調用挖機對駕車省級自然保護區內1處已完成生態修復的採石場部分場地進行重新平整覆土和綠化,做臨時突擊補救工作。

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期間,群眾多次反映曲靖市沾益區瑞昌飼料有限公司隨意傾倒磷石膏渣等問題。沾益區未對企業隨意堆放的十餘萬噸磷石膏渣採取相應整治措施,督促企業整改力度不足,整改工作避重就輕。2019年全國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的問題中,再次提及曲靖市沾益區瑞昌飼料有限公司違法處置磷石膏的問題。

專項督察發現,曲靖市圍繞焦化行業轉型升級做了大量工作,開展了焦化企業環境問題專項整治,並出臺了《曲靖市焦化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提出了“控焦興化、焦化並舉、上下聯產、聚集發展”的思路。但是,曲靖市焦化行業當前仍存在著村鎮規劃建設控制不嚴、運輸汙染監管不力、環境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

焦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批覆均要求企業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允許規劃建設居民區和住戶,並要對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區和住戶進行搬遷。但相關部門未嚴格按照企業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對規劃用地和居民區(村鎮)建設進行有效控制,放任部分居民在企業衛生防護距離內居住建房。部分焦化企業衛生防護距離內存在多個居民區(點),導致周邊群眾意見大,企業生產受影響。

曲靖市相關部門對焦化、鋼鐵企業集中區域內由於交通運輸產生的環境汙染管理不到位,麒麟區越州鎮、沾益區花山鎮問題較為突出,運輸煤炭、礦石車輛密閉不到位,物料運輸道路沿線塵土飛揚,道路周邊環境汙染嚴重。麒麟區越州鎮周邊遍佈堆煤場和洗煤廠,普遍存在煤炭露天堆放和防塵抑塵措施不到位的情況,區域環境質量較差。

曲靖市在產的9戶焦化企業12條生產線中,僅有3條生產線的炭化室高度達到5.5米。曲靖市多數焦化企業因設備陳舊老化,環境管理和設備維護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著焦爐爐門破損、煙氣無組織排放、超標的焦化廢水用於熄焦等情況,環境問題突出。近年來,多數焦化和下游化工企業因環境問題被群眾反覆投訴。

督察要求,曲靖市委、市政府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持續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全面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要彰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嚴禁在整改問題中採取不問緣由的“一刀切”工作方式,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要在不降低整改標準的前提下,科學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進整改工作。既要以督察整改為契機,下大力氣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也要加強政策配套,強化工作統籌和工作指導幫助,儘可能避免給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不良影響。要依法依規推動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地,對落實責任不力,特別是假裝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態環保領域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責任,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曲靖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訂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政府,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曲靖市委、市政府處理。

曲靖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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