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情敵”打工


給“情敵”打工


妻子下崗後不久便病倒了,原本心事重重的她更蔫了,彷彿是朵霜打的花。醫院裡,當一滴一滴的液體流入妻子血管的時候,我那僅有的一點積蓄竟然比那液體滴得還快,沒過多久,我就不得不舉債度日了。

妻子得的是慢性病,一年半載的離不開醫院,僅靠我每月300多元的工資已是捉襟見肘,除了買藥,我連只雞都給妻子買不起,病中的妻子不得不跟著我啃鹹菜。終於,我在妻子面前流淚了:“小雪,我,我不算個男人啊?”妻子緊緊地摟住我:“軍,別說傻話了,有你在我身邊,我還乞求什麼呢?”

妻子死心塌地愛上我的時候,我正發瘋般地追著班級裡公認的班花虹。

春暖花開的時候,我扶著妻子靠著牆根曬太陽,她好久都沒有享受陽光的撫慰了。和煦的風裡,妻輕輕地依在我的肩上,象個孩子。不知什麼時候,一個亮麗動人的女子站在了我們面前:“呵,小倆口真是如膠似妻的呢,好令人羨慕。”我忙抬起頭一看,呆住了,原來是嫁到外地的虹,她比年輕的時候更漂亮了,一身大城市裡白領麗人的妝束,顯得端莊而高雅。虹見我呆了,又跟上一句:“怎麼,連老同學都不認識了?”還是妻機靈,她甜甜地叫了一聲大姐,將虹讓進了我的小屋。

虹很快便知道了我眼前的處境,眼都潮了。虹認真地看了妻子一眼:“雪,如果你能夠自己照料自己,也不怕文軍舊情重溫的話,讓他到我老公的公司去吧,總是這樣下去,你們都會被拖垮的。”我剛要拒絕,妻卻搶先應了:“行啊,總是躲在這小城裡也沒啥意思,我讓母親先照顧著,讓文軍出去闖闖,他就是下不了這個決心。”

三天後,我和虹一起到了廣州。

虹的丈夫我熟悉,當初我追虹的時候不止一次撞到過他,他身高馬大,卻又彬彬有禮,使我當時都不得不服他三分。他是虹的中學同學,與我生長在同一座城市,有了天時地利人和,他最終成為勝利者,而我還不得不手持鮮花為他和虹祝賀。他們走入洞房的那天,我在宴席上喝得酩酊大醉,最後被幾位朋友抬了回去,更少了一種紳士風度。

他的大名叫旭。

我和旭又一次面對面的坐在了一起。他還象以前那樣風度翩翩,只是顯得更成熟更有魅力,彼此寒喧了幾句,旭便切入了正題:“文軍,我們也算是老朋友了,虹不止一次提到過你,你以前是有著一股子精神的,希望你的那股不服輸的勇氣還在。”頓了頓,他又接著給了我一個忠告:“做為朋友,我想提醒你,今天你並不是來給我來打工的,說到底,我們都是給自己打工的,如果你明白了這個道理,如果你有一顆平常心,我敢保證,你的明天就是我的今天。”旭是公司的董事長,資產已經逾千萬,他曾經也是一個打工者。

我什麼也沒有說,只是緊緊地握了握旭的手。

旭很仗義,安排我在辦公室工作,並委任我擔任辦公室副主任,主管文秘,因為他知道我是單位的一支筆,他不能不讓我人盡其才。旭每月付給我1200元的工資,加上獎金之類的,我每月的收入是內地的5倍還多,我感謝旭和虹對我幫助,工作也就非常賣力,且常有意想不到的創意萌生,給公司帶來更豐厚的利潤。旭很滿意,經常請我到他的家裡做客。


給“情敵”打工


其實,我工作雖然賣力,內心卻並平靜,總有一種自卑感象藤一樣纏繞著我,令我欲罷不能。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是望著故鄉的方向,乞求妻兒平安,唯有妻兒,才使我有了做男人的感覺,才使我知道自己能夠成為一棵樹。而現在,我畢竟是面對“情敵”,畢竟是寄人籬下,儘管旭曾經很智慧地試圖減輕我的心理壓力,但我卻無法說服自己,現實告訴我,你正在給“情敵”打工。

旭已將我視為知已,我卻無法面對他那坦城的目光。

岳母從老家打過電話來,告訴我妻子恢復得很好,可思鄉心切的我第一次懷疑別人也懷疑自己。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來履去的睡不著,似乎好長時間沒有聽到妻子的聲音了,而岳母的話又讓我心存疑慮,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騙我,我太瞭解我善良的妻子了,她寧肯將生活全部的重負都壓在自己的肩上,也不肯讓我吃一點苦,她愛我勝過愛她自己。我開始胡思亂想,雪是不是又住進醫院了,病情加重了還編個謊言騙我……。一夜難眼,第二天上班時我便無精打采,心事重重的,想打個電話回去,卻又不敢,我怕我的猜測被證實,那無疑對我是個更沉重的打擊。

屋漏偏逢連陰雨。那天上午公司需要起草一份合同,而且要的很急,我只得強打精神上陣,在下班前夕將打印好的合同送交給了旭。十分鐘之後,我收拾好辦公桌準備離去,旭將電話打了過來:“潘主任,你來一下。”

旭很少這樣稱呼我,私下裡他總是稱我老弟,只有在公眾場合他才刻意維護我的自尊。我不知道旭找我有什麼事,很快便趕到了旭的辦公室。旭坐在寬大的老闆桌前,一臉的嚴肅:“沒時間請你坐下了,這份合同你立即重新打印10份,我在辦公室等你。另外,明天你自己去通知財務處,告訴他們扣除你本月的全部獎金。”說完,他別過臉去。

我接過合同一看,立即有汗從額前冒出,我分明看到合同標的上被大大的加上了一個零,原來我忙中出錯,將合同中標的小寫弄錯了,一百餘萬成了十餘萬。我不敢怠慢,匆忙趕到辦公室重新將合同認真地較了一遍,然後用微機打印出來。

工作幹完了,我的眼淚也滾落下來,鹹鹹的,酸酸的。

我再也無法忍耐下去了,因為我斷定旭在報復我,他一定不允許自己過去的情敵長期呆在自己身邊,他這是想著法子趕我走,而我,為什麼要賴在這裡不走呢?“此處不留爺,還有留爺處”,一氣之下,我向旭遞交了知辭呈。

旭很冷靜,並且當著我和女秘書的面笑了:“我很欣賞你的勇氣,可辭職是件多麼簡單的事情,任何一個打工仔都會。文軍,但你不要忘了,你是受到高等教育的,你應該懂得什麼叫知恥而後勇。在你離你公司之前,我還要送你一個忠告,一個經受不住挫折考驗的人,他只能一輩做個打工仔。”旭將我的辭呈放在寬大的老闆桌上,起身走了。

那一瞬間,我真不知道是走還是留。

後來還是留了下來,旭用他的真誠挽留了我,並給予了我更多的友誼。

三年之後,旭在家鄉開了一個分公司,我被任命為公司經理,命運的天平向我傾斜了,為了旭,也為了我自己,我將自己全部的智慧和力量都賭了進去。

我贏了。

感謝“情敵”,感謝我的這段給“情敵”打工的經歷,幾年的打工生涯使我最終認識了自己,並且開始拚命地為自己打工,因為,只有你自己才是你永遠的老闆,其餘的,都是過眼煙雲。

給自己打工,你就不會放過任何一次屬於自己的機會。

(原載《家家樂》1998年第12 期)


給“情敵”打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