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關於以新發展理念引領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關於以新發展理念引領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0年3月13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製造強國戰略重要論述精神,以新發展理念引領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建設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定不移建設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

1.總體要求。製造業是富民強省之本,建設先進製造業基地是實施“八八戰略”題中之義。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進“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突出“四個強省”工作導向,突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聚力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攻堅戰,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推動製造業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全力建設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鞏固提升製造業在全省經濟中的支柱地位、輻射帶動作用,更好發揮浙江製造在製造強國建設中的地位作用。

2.發展目標。2020年,製造業在疫情影響下全面恢復並確保實現全年目標,製造業增加值佔全省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34%以上,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成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顯著特徵。到2025年,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建設取得重要進展,製造業增加值佔全省生產總值比重穩定在三分之一以上,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生產總值比重、高技術製造業增加值佔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均提高5個百分點,製造業投資增速高於固定資產投資平均增速,勞動生產率達到35萬元/人以上,研發經費佔營業收入比重達到2.5%以上,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水平全國領先,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領域產業基礎能力和創新能力明顯提升,形成若干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和標誌性產業鏈,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和行業標準、國際品牌,形成國際一流的製造業生態,建成國內領先、有國際影響力的製造強省。到2035年,高水平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創新高地,持續領跑製造形態變革,基本建成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

二、增強企業活力

3.支持企業做強做精做久。健全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制度,深化“雛鷹行動”,打造“雙創”升級版,培育“百行千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深化“雄鷹行動”“鳳凰行動”,支持企業併購重組、增強核心競爭力。引導企業長期穩健經營,推進企業治理現代化,造就一批持續領先的百年製造名企。

4.引導各類資本投資發展先進製造。堅持競爭中性,保障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引導國有企業引領、支撐先進製造業發展,全面落實《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支持民營企業堅守、做強實業,壯大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建設主力軍。制定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政策措施,鼓勵外資投資先進製造業。

5.以更大力度培育和引進各類人才。大力實施“鯤鵬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促進人才資源與實體經濟、科技創新深度融合。深化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完善校企合作育人、協同創新體制機制,大力實施新時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以用工制度等改革創新,推動構建高素質員工隊伍。建立更具競爭力的人才政策體系,加大子女入學、住房保障、薪酬獎勵、出入境便利等方面保障服務力度,鼓勵大都市區大灣區為全省引才提供更大支持。

6.大力弘揚新時代浙商精神。激勵浙商創新創業再出發,培育具有製造強國情懷和社會責任擔當的新生代企業家。持續辦好世界浙商大會,加強商會協會力量統籌,匯聚天下浙商共建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推動設立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獎項,選樹宣傳有突出貢獻的製造業企業和企業家、科技創新團隊,健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激勵機制,政治上給待遇、經濟上給激勵、社會上給榮譽。對暫時遇到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依法實施幫扶,有效應對企業緊急事態。

三、完善製造業創新體系

7.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緊扣國家重大專項和產業鏈佈局,編制關鍵核心技術清單,實施科技創新尖峰、尖兵、領雁、領航計劃,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關,大力推廣運用填補國內空白的關鍵產品技術。加強軍民融合創新。實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率先推進5G網絡、下一代互聯網等規模部署,構建安全高效的數字化智能化基礎設施網絡。大力發展應急產業,加強應急物資及產能儲備,做強應急物資產業鏈。

8.實施“5G+工業互聯網”工程。加快5G技術在製造業領域的應用,打造工業互聯網創新生態,健全網絡、平臺、安全三大功能體系。支持“企業上雲”,強化工業信息工程服務能力,推進工業技術軟件化行動。加快企業內外網改造,推動構建人機物智慧互聯的企業“內鏈”,打通產業鏈上下游網絡化共享、智慧化協作的“外鏈”。加快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探索“工業互聯網+消費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新制造模式,打造全國工業互聯網發展示範區。

9.加強制造業協同創新。高水平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等建設,推動之江實驗室等創建國家實驗室,佈局建設省實驗室及各類重大科創平臺,打造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的創新策源中樞。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省實驗室、製造業創新中心等重大科創平臺。開展長三角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深化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支持在國內外大都市區設立“科創飛地”。推行省重大科技專項和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項目首席專家負責制,鼓勵科研院校師生到科創平臺從事研發創新,鼓勵青年人才牽頭承擔和組織攻關項目。

10.深化品牌、標準化、知識產權戰略,推動質量革命。制定製造業質量革命實施方案,開展品質質量提升行動,完善政府質量獎勵制度,爭創制造業領域中國質量獎。實施品牌競爭力提升工程,打響“品字標”區域公共品牌。加強標準強省建設,支持企業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和行業標準,組建產業技術標準創新聯盟。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做實做強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交易中心,推進知識產權聯盟對百億產值塊狀經濟實現全覆蓋,落實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商業秘密、專利、商標等保護,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11.推廣應用自主創新產品。實施製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拓展多元化應用場景,優化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創新產品和浙江製造精品大規模應用生態。完善創新產品政府採購政策,修訂重大工程重大項目招投標辦法。

四、培育先進製造業集群

12.加快培育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群。對標國際先進水平,重點培育數字安防、汽車及零部件、綠色化工、現代紡織和服裝等萬億級先進製造業集群和數字產業、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統籌引領性研發機構、產業創新聯盟、“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大項目好項目、龍頭企業和單項(隱形)冠軍、產業鏈生態等培育發展,梯度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卓越提升,提升集群核心優勢。加強和創新集群治理,構建“一集群一機構”的新型集群發展促進機構體系、開放協同的公共服務體系和精準有效的政策支撐體系。

13.按照現代集群理念深化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持續實施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計劃,分行業打造標杆縣(市、區)和特色優勢製造業集群。高水平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完善小微企業園佈局,優化小微企業發展空間。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鼓勵企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升級傳統產業。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推進落後產能退出,深化整治“低散亂”。

14.佈局建設未來產業先導區。超前佈局前沿科技及產業化運用,加快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培育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工程、量子信息、柔性電子、前沿新材料等重量級未來產業。制定未來產業發展佈局規劃和綜合政策,培育一批未來產業先導區,推進科研孵化產業化融合、智力資本服務融合、產業城市人文融合。

15.打造高能級產業平臺。優化先進製造業空間佈局,著重向優勢區域、高能級平臺、沿海新空間集中。高起點建設杭州錢塘、寧波前灣、紹興濱海、湖州南太湖等新區,推進創新突破、開放帶動、產城融合、體制創新,打造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重要增長極。深化各類開發區(園區)和產業集聚區整合提升,推動與高新區融合發展,實施高新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探索新時代園區治理體系。打造特色小鎮2.0版,大力培育製造業特色小鎮。加強省際合作園區、山海協作園區建設,完善產業轉移利益分配和制度設計,創新發展“飛地經濟”。

五、推動製造方式轉型

16.推動製造業智能化轉型。推進重點行業和塊狀經濟智能化改造,培育工業數字化智能化服務商,發揮智能製造專家服務團隊作用,推廣新型精益製造,鼓勵建設智能企業、未來企業。加快數字賦能,拓展大規模個性化定製、網絡化協同製造、共享製造等模式,推行全鏈條數字化智能化。

17.推動製造業綠色發展。加快行業結構低碳化、製造過程清潔化、資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大力發展新能源、節能環保等綠色產業,加快綠色化改造和綠色園區建設,發展循環經濟,構建綠色製造體系。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促進本質安全,探索第三方園區安全管家服務,提升安全管控技術和方法。

18.推動先進製造和現代服務深度融合。大力發展服務型製造,支持平臺型企業、龍頭骨幹企業等發展專業化服務,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和功能區,分行業分領域探索融合發展路徑。加快發展研發設計、軟件與信息服務、現代物流、檢測認證等生產性服務業,補齊專業服務、高端服務短板,做強“浙江服務”。

六、完善和優化全球化產業鏈

19.構築開放共贏、內外聯動、紮根浙江的產業鏈全球佈局。堅持立足浙江發展浙江、跳出浙江發展浙江,以“在浙江製造”與“同浙江製造”相結合來提升浙江製造品牌。支持龍頭骨幹企業全球佈局,共建科創平臺,加強“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強化重要資源、技術、產品多元化供應和互利合作。引導和支持“走出去”企業將研發設計、高端製造、管理總部等環節留在浙江,推動海外企業本地化,加強境內產業園與境外經貿合作區的產業鏈合作,實現“走出去”和“引進來”相互促進。深化實施浙商迴歸工程,推進高質量併購項目迴歸發展。

20.培育十大標誌性產業鏈。著眼全球產業分工協作和產業鏈重構,制定專項實施方案,重點打造數字安防、煉化一體化與新材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現代紡織、集成電路、智能計算、網絡通信、智能裝備、智能家居、生物醫藥等標誌性產業鏈。聚焦關鍵核心技術和短板技術,實施產業鏈協同創新工程。更加註重產業鏈安全和韌性,完善監測評估機制,實施一批重大強鏈補鏈項目,深化全球精準合作,推動重大項目納入有關專項和產業基金支持計劃。

21.完善“買全球、賣全球”市場網絡。深入推進內貿外貿、線上線下一體化,鞏固提升浙江製造市場份額。統籌海外資源,推廣設立貿易投資促進機構,支持企業拓展國際營銷網絡。深化貿易便利化改革,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發展,加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放大跨境電商、市場採購等新型貿易方式效應,擴大進口,提高應對經貿摩擦專業化能力。釋放健康、5G、汽車等消費潛力,深化“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促進消費與製造雙升級。發展“新批發+新零售”,推動專業市場、商貿綜合體等數字化品質化網絡化發展,深化浙江製造“百網萬品”拓市場行動。拓展國際貨運航空通道,推動快遞物流“兩進一出”發展。

七、優化製造業發展環境

22.實現企業全生命週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10+N”行動,加強長三角一體化營商環境建設,推進長三角“一網通辦”。統籌涉企體制改革,全面開展“證照分離”全覆蓋改革,深化“標準地+承諾制”,實現地方設置涉企事項零許可,推動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持續提速提質,推動中介服務減費增效。完善企業信用體系,推行以信用為核心的監管機制,構建信用修復機制。發展智慧監管。推廣完善“最多跑一次”海外版,拓展涉企服務事項。

23.大力推行“企業有需要、服務到身邊”。深化“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活動,構建省市縣聯動工作體系,以“繡花功夫”精準服務企業。建立服務企業工作機制,優化政府服務企業綜合平臺,發揮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機構作用,構建服務企業快速反應機制,建立製造業重大落地項目全週期服務機制。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探索涉企政策全流程服務機制,在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充分考慮行業及企業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不搞“一刀切”。

24.營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加強法治建設,嚴格保護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鼓勵企業創新,強化企業、企業家權益司法保護,規範涉企執法行為,讓企業家充分感受到司法對企業發展的有力保障。加強涉企案件跨省司法協作,共同營造安商親商興商氛圍。

25.深入推進降本減負。用足用好減稅降費各項措施。全部放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制定深化天然氣管網體制改革措施,改革天然氣供應模式和價格機制,降低企業用電用氣用水成本。進一步降低港口航運、公路運輸等服務收費,降低物流成本。建立涉企收費審核制度,加強違規收費治理。

26.完善實施融資暢通工程政策。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技改貸款和信用貸款,推動股權投資、債券融資等向製造業傾斜,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優化服務,為先進製造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發展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做強政府產業基金,推動產業與金融融合發展。強化中小企業基礎性工作,完善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健全政策性融資擔保和增信體系,優化金融生態。

27.加強工業用地保障。高質量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加強落地指導,保障工業用地空間規模。2020—2025年,工業大市大縣每年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於30%,確保工業用地總量穩中有升;省級及以上開發區、高新區等存量工業用地總量不下降。對規劃工業用地用途已調整但五年內暫不實施的區域,可允許實施技改及新建擴建工業項目。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支持土地複合利用,加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推動低效用地再開發,支持地方靈活確定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在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有關要求下,鼓勵工業用地“提容增效”,企業在現有工業用地(不含創新型產業用地)上新建、擴建自用生產性用房,提高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製造業企業可以按規定在廠區內建設適量配套生活服務設施(含職工集體宿舍)。

28.實施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深化“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建立以排汙許可證為核心的環境監管制度,實現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全覆蓋。完善企業治汙正向激勵機制,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規範化、精準化水平,對環保意識強、治汙水平高的企業在環保監管服務方面實施差異化管理,優先保障重大先進製造業項目建設所需指標。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管控制度,強化精準保護,進一步盤活生態空間。完善能源“雙控”制度,在能耗強度達標的前提下,對單位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製造業重大項目,利用新增和騰出的用能空間優先給予保障,對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優勢地區、優勢企業、優勢項目給予重點保障。

29.開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改革試驗。在先進製造業基礎好、潛力大的縣(市、區)和各類開發區(園區)開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改革試驗,支持有條件的市創建國家級試驗區。

30.創新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治理方式。建立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統籌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建設工作。建立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抓製造業工作機制,按照各地重點方向,實施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特色行動,大力推進省市縣長項目工程,加強各領域工作協調和政策協同,提升幹部隊伍專業化能力。省級財政每年統籌資金,持續加大對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相關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制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辦法,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和相關工作考核,對考核評價先進的市縣在要素保障上給予傾斜。

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貫徹落實的政策措施,合力推動全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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