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省市检察院部署,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三远一网”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助力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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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强化,确保全面应用尽用。

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一是强化统筹安排。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等视频会议,多次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业务工作会,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应用信息化技术助力办案工作,推进“三远一网”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不停滞、日常工作不断档。


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二是强化基础保障。积极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对接,确保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正常有序运行、工作衔接顺畅;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三远一网”等技术设备调试、检测、维护20余次,及时排查并消除相关技术隐患,确保各项装备正常运转、满足各业务部门技术需求;整合现有警力、规范远程办案警务保障、满足各部门用警需求;配备各类防护物资、定时对“三远一网“功能室等场所及设备进行消杀,满足办案人员工作需求。


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本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应用“三远一网”办案情况的督促检查,每日统计分析应用“三远一网”办案数据,针对其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推进“三远一网”平台全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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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注重,确保案件顺畅流转。


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案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引导律师、群众等采取电话、网络方式办理业务、反映诉求。

二是注重沟通协调。建立“检警联系微信群”,辖区6个公安分局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对接相关工作,及时告知疫情防控期问案件受理的相关要求;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侦查人员、员额检察官、案管干警三方协调会,动态了解刑拘案件情况,摸清在办案件底数,确保案件安全顺畅流转;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每周统计分析有无到期案件或其它诉讼事项,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防止案件超期。


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三是注重窗口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律师阅卷工作,依托微信、网络平台交接律师手续、验证律师身份后,提前刻录电子卷宗光盘,减少律师现场等待时间;将取保候审办案区改作临时接待室,用于接待确需现场办理业务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收卷,统筹安排案件流转,实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确保依法快速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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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三个关口,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一是把好提前介入关。每日通过电话、视顿等方式与辖区6个公安分局联系,全面掌握涉疫情犯罪案件情况,及时提前介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等涉疫情防控案件,从案件定性、法条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为快捕快诉打好基础。


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二是把好远程提审关。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及时有效对接,确保远程提审过程中告知、讯问、确认、签字等办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并尽可能缩短讯问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二七:采取“三个三”措施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确保防疫期间办案质效

三是把好远程庭审关。联合法院探索非接触式司法活动形式,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微信视等平台,做好庭审衔接,保证疫情防控期冋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如2月4日积极配合法院以微信视频形式对任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开庭,任某认罪认罚,12分钟即审理完毕;2月28日,二七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炅担任审判长,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佳通过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宣读起诉书,当庭讯问被告人核实案件情况,发表公诉意见,带头应用信息化技术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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