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斌等6人涉嫌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郑成斌等6人涉嫌诈骗案已由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侦查终结并移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9年5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詹杰(在逃)等人为实现通过从事非法网络放贷赚钱的目的,先后纠集犯罪嫌疑人郑成斌、冯建良、杨幼强、沈颖花、沈容英、薛云芳等人形成固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福建宁德市东侨区泰和园小区,东盛国际小区等地成立非法网络放贷公司从事放贷活动,由犯罪嫌疑人詹杰担任负责人,犯罪嫌疑人郑成斌担任客服人员,犯罪嫌疑人冯建良、杨幼强、沈颖花、沈容英、薛云芳等人担任业务员。上述七人隐瞒骗取借款人钱款真相,通过“钻石分期”、“龙虾分期”等放款APP平台联系有借款需要的被害人,以借款需留存信息为名获取被害人家庭、亲朋的联系方式以及手机通讯录等信息资料,通过房款APP平台签订贷款合同,按35%-40%不等的比例收取平台管理费、服务费等,以此虚增债务,并加收续期费、逾期费,对于无法及时还款的被害人采取向本人及通讯录人员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滋扰等方式催收债务。侦查人员经初步统计,2019年5月至9月间,犯罪嫌疑人詹杰组织的犯罪集团通过“钻石分期”放款APP发放贷款61119人次,发放贷款79790450元,收回贷款123560068元,共计非法获利43769618元;2019年8月至9月间,犯罪嫌疑人詹杰组织的犯罪集团通过“龙虾分期”放款APP发放贷款11343人次,发放贷款21201736元,收回贷款35386833元,非法获利共计14185097元。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大量被害人无法及时知悉诉讼权利义务,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案件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杨助理

联系电话:0943-825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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