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限貸、限售、限價……成都,正在崛起的城市,未來無限美好

在成都最悲催不是沒錢買房

而是有錢也買不到房

好多人買房還是一臉懵逼

今天帶來成都樓市政策盤點

帶你回顧下限購、限貸、限售、限價

限購、限貸、限售、限價……成都,正在崛起的城市,未來無限美好

第一部分:限購

在2019年12月4日,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上,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回應網友關於高新南區和天府新區購房難的問題時,作出了非常明確的回覆。

限購、限貸、限售、限價……成都,正在崛起的城市,未來無限美好

限購、限貸、限售、限價……成都,正在崛起的城市,未來無限美好

原文鏈接如下: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6597008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6632662

至2018年5月15日之後,去年12月4日成都在限購政策方面才做了新的動作。

限購、限貸、限售、限價……成都,正在崛起的城市,未來無限美好

1.將限購對象由自然人調整為家庭;

2.戶籍遷入成都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我市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能新購住房;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等;

4.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5.在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2019年12月4日後成都各資格可購買範圍

資格範圍可購買範圍高新南區高新南區、高新西區、天府新區、三圈城、五城區五城區高新西區五城區、天府新區、近郊五區、三圈城、高新西區天府新區五城區、天府新區、高新西區、三圈城郊郊五區五城區、高新西區、近郊五區、三圈城三圈城三圈城

第二部分:限貸

關鍵點:

目前來說,查房以大成都範圍為限(22區),查貸款則全國銀行聯網。以家庭為單位,即認房又認貸。

  1. 以家庭為單位,名下無房子,又無貸款,則視為第一套貸款。
  1. 以家庭為單位,名下有一套房子,如果全款(或已全部還清),則視為第一套貸款。
  1. 以家庭為單位,只有一套貸房是貸款,則視為第二套貸款。
  1. 以家庭為單位,如果名下已有兩套房,無論貸款還是全款,第三套拒貸。

其中,貸款成數與貸款利率的情況如下:

  1. 首套最高可貸7成,二套11區最高貸4成(天府和高新最高只能貸3成;
  1. 多數銀行貸款政策是首套上浮10-20%,二套上浮20%-30%。

第三部分:限售

最新版本

2018年5月15日新政:在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這是在此前版本基礎上的加碼。 此前版本:2017年4月12日以後新購買的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未滿三年的,不能上市交易。2017年4月13日之前購買的住房不受限售影響。購買是以:擬定合同、訂購、網籤、備案四個行為之一都算成功購買,不是以備案為準(備案一般比擬定合同或者網籤更晚),也不是以拿不動產證為準。

時間計算:4.13新政後一手個人業主欲出售房源,短則需要1年(交樓)+半年(出證)+3年(滿3)=4年半的時間,長則需要2年(交樓)+2年(出證)+3年(滿3)=7年或以上的時間。而至於二手房,不動產證出具時間一般為過戶時間,因此個人出售二手住宅需要3年或以上。

第四部分:限價

1、開發商預售申報價格不再虛高,變相加價將被禁止

第一、開發商預售價格申報,將按照樓面地價+建安成本+合理利潤的方式申報。

第二、開發商不得以提高裝修標準、提高設施設備檔次的方式變相加價。

2、開發商預售、現售價格,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和前期成交價格

第一、開發商的預售、現售申報價格,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在售項目,也就是說,在保證開發商不虧損的前提下,項目價格不得比周邊在售項目高太多。

第二、開發商預售、現售申報價格,不得高於前期的成交價格,也就是說新批次樓盤不得高於上一批次。

第三、也就最最重要的一點。由於限價原因,部分開發商選擇了不拿預售證,改為修成現房銷售,以此不接受政府指導價。但在這一次的《通知》中,政府指導價格包含了預售和現售,即使修成現房賣,也必須接受政府指導價,否則不予備案。

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申報指導

(一)承擔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職能的市和區(市)縣房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申報指導,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根據項目樓面地價及建安成本等合理確定申報價格,不得虛高申報,

不得以精裝修、提高設施設備檔次等為名變相抬高價格,損害購房者權益;

加強商品住房預售方案的監督管理,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預售方案中的申報價格按套明碼標價、“一房一價”;

對申報價格明顯高於周邊在售項目價格和本項目前期成交價格,且不接受相關部門指導的開發項目,房管部門可暫不予受理預售許可、現售備案。

(二)成都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範圍內商品住房,經市房管局認定為申報價格明顯高於周邊樓盤的擬售住房,由市房管局會同房屋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以及相關部門對其申報價格進行核實指導。

(三)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郫都區範圍內商品住房,經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認定為申報價格明顯高於周邊樓盤的擬售住房,由當地房管部門會同當地價格主管部門以及相關部門對其申報價格進行核實指導。

加強商品住房申報價格的執行監督

(一)高新區規劃建設局、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國土房管局和各區(市)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區(市)縣房管部門”)要切實加強轄區內商品住房申報價格執行的監督,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執行商品住房申報價格一經確定不得上調,並按此價格公開對外銷售,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申報價格應當與按規定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設置的商品房銷售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價格一致等規定。

(二)市和區(市)縣房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發現商品住房申報價格虛高的,應責令其按規定下調申報價格;

對實際成交價格高於申報價格的,市和相關區(市)縣房管部門應不予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

對有擅自調高售價、公示價格與申報價格不一致等違規情形的,市和相關區(市)縣房管部門可關閉該項目商品房網上籤約系統,責令停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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