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最后赔了吗?

2020年3月16日,今天像往常一样刷朋友圈、浏览最新资讯,不经意间看到一条很久以前的资讯“父亲不小心撞伤儿子,保险公司拒赔!”。


之前我和同事研读车险的时候,有了解过相关条款,但是觉得这些事情发生概率太低了,于是也就没放在心上。


事情是这样的。

爸,最后赔了吗?

2011年6月4日早晨7点左右,北京收废品的李老板,驾驶大货车倒车时,车的后轮不小心碰到小孩,导致他6岁的儿子撞成重伤,右股骨骨折、双侧锁骨骨折。小孩总共做了两次手术,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幸好没有危及性命。

爸,最后赔了吗?

一审中:北京收废品的李老板要求赔偿9万多元,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4万多元。

但保险公司,以家庭成员不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为由,拒绝赔付!


二审中: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一万元(交强险中,有责情况下的最高医疗赔付金额),三者险不赔。

爸,最后赔了吗?


为什么保险公司拒赔?


我们一起来了解现行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爸,最后赔了吗?

第3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这条我们可以理解为:1、如果我的车借给朋友开,朋友把我给撞伤了,三者险是不赔的;2、车上的人受伤,三者险是不赔的。)


商业险中的第26条(三者险部分)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就是依据这一条款拒赔的。)

爸,最后赔了吗?

目前网络上关于不小心撞到家庭成员该不该赔,有三种观点:

1、拒赔。因为商业险中已经有明确的免责条款;

2、可能赔。投保时,保险公司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无效;

3、赔。商业险条款中第3条与第26条第三款存在矛盾,免责条款失效。

爸,最后赔了吗?

大家或许会问,为什么所有保险公司会一起串通设这么一个坑呢?其实,保险公司之所以有这个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有极少部分人,为了钱或泄愤或逃避,伤害亲人或自己。之前我有写一篇推测骗保的文章,可以看看,但是文章有点长。)


我原以为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极低,但在我网上搜索相关的资讯之后发现,原来因为车辆本身存在盲区,导致发生很多类似悲剧。这些悲剧中,有些没有向保险公司索赔,有些法院判赔,有些法院判拒赔,还有个别差一点反而被判刑。


个人觉得,咱们在关注是否赔偿的同时,更应该了解如何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文中的车辆盲区图片可以收藏,便于时常提醒自己关注一下车辆的盲区。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欢迎吐槽、关注、留言、点赞、转发,我将会不断更新优质原创,让你了解专业的保险知识,同时,也让你身边的朋友了解最真实的保险。(更多资讯,请查阅往期文章。)


更多资讯请查阅:

《父亲撞伤儿子遭保险公司拒赔》中国广播网 :2012-09-17

《父亲倒车撞伤儿子保险公司拒赔被诉》京华时报 2012-09-13

《父亲撞伤儿子遭保险公司拒赔》中新网 视频 2012-09-17

《父亲倒车撞倒6岁儿子 孩子肝破裂!》齐鲁晚报2016-02-23

《父亲忙倒车母亲忙指挥 不知6岁孩子已命丧车轮下》浙江在线2010-04-28

《男子倒车将儿子卷入车底 路人及时喊停幸无大碍》扬州晚报201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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