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人員、防疫工作者、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

@醫務人員、防疫工作者、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

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金春寶

2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2020年第10號公告,公告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以及其他疫情防控人員,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單位發給個人用於應對疫情的醫療防護用品(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其他疫情防控人員包括:下沉一線的公安幹警、社區幹部、物業人員,以及參與社區疫情防控的志願者,也包括復工復產企業的疫情防控人員等。

同時,考慮到目前相關人員正在疫情防控一線,其單位同樣承擔較重防控任務,為切實減輕有關人員及其單位負擔,此次對上述人員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獎金和物品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稅優惠時,支付和發放單位不需要申報,只需要將發放人員名單及金額、數量留存備查即可。

晨報融媒體記者 孫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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