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一男子抢劫女邻居后将其关进猫笼

21岁男子急于用钱

但是他不想着

如何踏踏实实去工作赚钱

反而打起了抢劫的念头

抢劫后还将被害者关进猫笼


变态!一男子抢劫女邻居后将其关进猫笼


21岁的叶某某租住在浙江丽水市灯塔三村,没有固定工作,在一次急于用钱时,他打起了抢劫新搬来邻居的念头。叶某某借口钥匙落在家中,向房东拿钥匙的同时,窃取了同幢楼租户孙某某(女)的房间钥匙。

2019年10月28日凌晨4时许,叶某某用事先盗取的钥匙打开孙某某房门,手持榔头进入室内。熟睡中的孙某某被惊醒,叶某某逼迫孙某某说出手机的开机密码和支付密码后,从孙某某支付宝中将3000元人民币转至自己的支付宝,并要求孙某某用手机进行网络贷款。

随后,叶某某使用胶带、数据线、包带等工具对被害人孙某某进行捆绑,为防止被害人喊叫就用毛巾塞住嘴,将孙某某关进猫笼。

叶某某在离开孙某某家中后,仍继续使用孙某某手机,将孙某某剩余的钱转入其个人账户或消费使用。

在确定叶某某离开后,被害人孙某某挣脱了十多分钟,从猫笼出来,跑到五楼找房东报警。经审查,叶某某抢走被害人孙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11633.7元。

因叶某某以暴力、胁迫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莲都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区法院审理,叶某某抢劫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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