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征地拆迁,不仅要合法,更要合理!

对于农民来说,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房屋是毕生财产,一遇拆迁,顷刻间所有的财产都将化为乌有。在部分地方,拆迁房用尽各种理由制定了非常低的补偿标准,并不断施加压力让农民妥协,对于不懂法律的农民来说,维权根本无从着手。

作为公众普遍的逻辑,任何人、任何机构,其做出的任何决定和实施行为,合理是最起码的标准。在法律中,合理性原则是作为依法行政的补充,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史西宁律师就来为大家讲讲合理拆迁必须坚持的三道坎!


2020年征地拆迁,不仅要合法,更要合理!

第一道坎: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房子越拆越小,生活越拆越穷是很多拆迁户面临的困境!作为被拆迁人想要判断补偿是否真的低了,不需要系统地学习法律,问问拆迁方的良心,答案自然清楚。

史律师接到的一个咨询称:100多平米的院子,拆迁只能获得优惠购房资格,不掏钱只能拿60平米的房子,让三代人挤到一起住心里是在不是滋味,质问拆迁方为什么没有“拆一换一”,只换来“大家都是这么签的,你自愿!”。

中央提倡的生活水平略有提高也许还很遥远,但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是被拆迁人需要守住的一个底线!

2020年征地拆迁,不仅要合法,更要合理!

第二道坎:“拆一还一”和“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拆迁为什么没有全国统一价,除了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最重要的原因是补偿标准应当按当地市场价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市场价”还延伸到了“城中村”拆迁,城中村虽然是集体土地,但因为已经划入了城市规划区,应当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

在很多地方,周围房屋价格已达到一平方米两千元,但是征收补偿仅仅给予每平方米一千元,这肯定不是合理的补偿,地方经常狡辩自己是合理的,实际上是参照十几年前的补偿价。

2020年征地拆迁,不仅要合法,更要合理!

第三道坎:先补偿,后搬迁!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先补偿,后搬迁” ,这条规则听起来简单,但在真正征收过程中,能做到这一点的拆迁方少之又少。很多人都以为拆迁方会讲信用,按约定时间补偿,不了房子一般,就各种理由拖时间。有些打官司的被拆迁人,甚至是协议签了,房屋被拆掉了,却没有领取到合理的补偿款。

大家要记住房屋时被拆迁人手中最大的筹码,补偿不到位,不得强拆!

2020年征地拆迁,不仅要合法,更要合理!

在最后,史律师额外提一点,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将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居住权利是基本情理,想要真正“合理”,就要保障老百姓因征收等公共利益作出的牺牲得到更全面的补偿,法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