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不然“银色手镯”戴起来!

近日,城区路面春意盎然,园林工作者辛勤栽种,补植绿化。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不然“银色手镯”戴起来!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不然“银色手镯”戴起来!


然而个别“爱美人士”却“沾花惹草”,私自带走公共花草,给原本岁月静好的绿化带,留下了坑坑洼洼的“伤痕”。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不然“银色手镯”戴起来!

部分“爱花人士”公共意识薄弱,看到娇美花朵难以自控。但是城区内用于美化环境的盆栽均属于公共财产,绝对不可窃取,伸手必被抓。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不然“银色手镯”戴起来!

案例

春节前夕,县市政和园林管理处为美化城区环境,于高亭镇各主要路段口摆放了鲜花盆栽。有“爱花人士”看盆栽长势极好,“心动”不已,将盆栽搬回自家。经过警方的细致调查,成功锁定并抓获两名违法嫌疑人刘某、李某。最后,刘某、李某被岱山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法规:《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

根据《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损坏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目前,高亭城区各主要路段,均已安装高清监控设备,接来下将在绿化点位增设智能监控设备,切莫因一时冲动,留下“不文明”身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除日常人工巡查外,将定时定点开展智能无人机巡查,对随意采花、恶意盗花的行为追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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