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崇拜定律:人們為何渴望強者

法國社會學家古斯塔夫·勒龐曾提出:“群體對強權俯首帖耳,卻很少為仁慈心腸所動,他們認為那不過是軟弱可欺的另一種形式。”這種特性使得“群體隨時會反抗軟弱可欺者,對強權低聲下氣。”

美國哲學社會科學家詹姆斯·麥格留戈·伯恩斯在《領袖論》中,首先研究的是缺乏領袖導致的危機,提出“我們這個時代(21世紀)最大的願望之一就是極具感召力和創造力領袖的渴望。”

在人類沒有進入文明時代時,就會本能地服從最為強大的領袖,而進入了現代社會之後,群體依然對強者充滿渴望。群體的力量是強大的,同時又是偏執、專橫的,所以他們不會輕易服從,只有強者才可以讓他們信服。

無論現在多麼強調個體,但是群體對強者的渴望,依然是一個不變的定律。

群體崇拜定律:人們為何渴望強者

群體雖然充滿力量,但是無序而偏執

為什麼群體總會渴望強者呢?

1、群體需要強者保護和領導。在人類的早期,強者往往代表著更能抵抗外界環境的侵害,也就能給群體起到保護作用。另外,在沒有主導的情況下,群體的行動往往會出現無序的混亂,無法實現群體的最大利益。

2、重新塑造秩序和穩定需要強者帶領。群體對混亂感到厭倦,或者陷入迷茫,或者回歸平靜,都會本能地從外部尋找依靠,作為行動的依據。

3、群體需要依靠強者抵禦風險。在面對未知環境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個體會尋求強者幫助或者藉助強者抵禦,群體向強者身邊聚集,這又增加了強者的力量,群體對強者的渴和想象,得到滿足和印證。

正是因為這種規律的存在,很多時候會導致對強人的盲目崇拜,使得群體很容易被引導,造成更嚴重的混亂,所以,群體渴望強者雖然是一種普遍心理,但個人崇拜帶來的危害則需要更加警惕。

馬克斯·韋伯認為,存在三種支配群體的權力類型,也可以看做三種強者類型:傳統型(傳統慣例或世襲得來,也叫克里斯瑪型)、魅力型(來源於別人的崇拜與追隨)、法理型(理性——法律規定的權力)。強者會同時體現其中多種類型。

群體崇拜定律:人們為何渴望強者

馬克斯·韋伯:德國社會學家、歷史學家、經濟學家,是古典社會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中外歷史上,我們能找到對應的例子。

我們最熟悉劉邦項羽爭霸,他們就是兩種不同的強者類型。項羽是楚國貴族,有著世襲得來的強權地位,是傳統型強者;而劉邦更偏向魅力型,通過“約法三章”等手段獲得群體的追隨。

拿破崙也是魅力型強者。法國大革命的混亂期間,拿破崙以軍事強人的形象出現,對外征戰階級勝利,吸引了法國人民乃至意大利人的追隨,成為人們崇拜的法蘭西人民的皇帝。

而看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又體現了魅力型和法理型的結合。華盛頓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帶領大陸軍與英軍作戰並聯合殖民地,成為人們仰望的魅力型強者,而後獲得總統職位,擁有了法定的權力,當時在美國,對於華盛頓的個人崇拜一度達到頂峰,兩屆連任的總統生涯又使得他擁有法律賦予的權力,體現出法理型強者的一面。

法理型強者,一般都不會讓個人喜好超越於制度之上,而人們對於法理型強者的渴望,也可以視之為人們對於制度的尊重轉化到具體的個體。所以從歷史上來看,法理型強者往往是對歷史做出貢獻而非破壞。

反面例子也不少,群體對強者的渴望,反而使自己陷入更加混亂的境地,給社會帶來巨大的破壞,比如克倫威爾在英國內戰時獲得群體追隨,隨後建立起獨裁統治;而雅各賓派領袖羅伯斯庇爾,也在法國大革命期間,製造了許多屠殺事件,形成恐怖統治。

群體崇拜定律:人們為何渴望強者

羅伯斯庇爾最後在熱月革命中被斬首

只要有群體的存在,這個規律就非常突出。

這也啟示我們,通過強者引導群體,避免群體選擇的反覆無常、以及混亂的爆發,或者可以大大降低恢復秩序的成本。然而因為這種渴望的存在,強者個人的錯誤往往會影響到整個群體,所以也要避免盲目的強權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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