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1篇案例被《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收录


北海海事法院1篇案例被《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收录

《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合同纠纷)》一书

近日,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庭长梁向明收到国家法官学院寄来的《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合同纠纷)》一书,其撰写的案例《以放货惯例推断被告违反合同义务的需对该惯例予以充分的举证、说明——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港口货物堆存、保管、仓储合同纠纷案》被该书收录。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由国家法官学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报送的案例选编而成的案例系列丛书,旨在公开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体现的裁判方法和理念、提炼裁判规则,为司法统一贡献力量。

北海海事法院入选的案例,立足法院对当事人在港口货物堆存、保管、仓储合同纠纷中所主张的“先进先出、后进后出”惯例认定,对该行业惯例的审查,如惯例是否存在、是否合法等情形开展了实务探索,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指导意义。

近年来,北海海事法院坚持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强化案例编选工作,鼓励、引导法官认真研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思路,要求案件承办人树立精品意识,以精品为标杆,以精品树品牌,做好归纳总结工作,提炼典型案例案情和审判要点,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促进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和北海海事法院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梁韵捷撰稿,李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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