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康返康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康返康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境外入康返康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小区、乡镇、所在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境外入康返康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隔离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三、宾馆、酒店等必须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乡镇、包联小区单位必须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县防控办、外事服务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康返康人员,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3-5562273,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按照《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隐瞒不报的来康或进京人员进行有奖举报的通知》进行奖励。

康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审核:韩建国

康保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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