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審四案 東河法院刑庭庭審不“停審”


3月11日、12日,東河區法院運用遠程庭審系統“隔空”開庭審理四起刑事案件。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東河區法院依託信息技術開展訴訟活動,既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可以減少疫情對審判執行工作的影響,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隔空審四案 東河法院刑庭庭審不“停審”

11日下午,東河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閆慧通過遠程庭審系統連線東河區看守所,對被告人孫某某、張某盜竊案、武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劉某濤、劉某佳盜竊案、閆某放火案等四起刑事案件進行“隔空”開庭審理。

隔空審四案 東河法院刑庭庭審不“停審”

開庭前,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了調試,保證庭審視頻畫面順暢、語音清晰。審判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在東河區公安分局的臨時“法庭”內佩戴口罩面對顯示屏,被告人雖然不在庭審現場,但實時影像卻能清晰地呈現在審判人員面前。在確認被告身份無誤及網絡傳輸信號穩定後,審判長敲響法槌,網絡庭審正式開始。

隔空審四案 東河法院刑庭庭審不“停審”

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公訴人、被告人進行了有效互動,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各個環節有序開展,通過網絡視頻,實現了語音、圖像等多項信息的實時交互,證據材料也能順暢展示。四個庭審過程都莊嚴規範、節奏緊湊,未受到空間距離影響,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案件將擇日宣判。

“雲開庭”的刑事案件庭審方式,既確保了庭審的實時性、有效性和規範性,又能有效避免疫情防控期間因提審被告人往返法院、現場開庭、人員聚集等外出活動帶來的交叉感染風險。下一步,東河區法院將繼續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智慧法院建設,促進審判質效的提升,全面保障疫情期間審判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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