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起山东环评机构对环评文件“终身负责”

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明确环评机构以及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对其环评文件的质量和结论终身负责。

该办法自2018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环评机构环评文件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因环评文件质量存在重大原则性问题、直接判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环保部门责令环评机构、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限期整改六至十二个月;限期整改期间,环保部门暂缓受理该环评机构、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审批申请。在限期整改期间,环评机构更换名称或者环评工程师更换工作单位的,限期整改决定仍然有效。凡被限期整改过的环评机构均纳入环保诚信记录。

目前在山东省注册的环评机构有69家,开展工作的环评机构有190多家。(记者 戴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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