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黑恶势力“宣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省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办法要求,淳化县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精心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职责分工明确,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担任综合协调、线索管理、督查指导、审查调查组组长,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基层纪(工)委负责人为成员,做好方案制定、督促落实、情况汇总、督办督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拓宽举报渠道,线索管理到位。依托淳化县廉政网站、移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向全县公布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等投诉方式,广泛受理群众举报,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同时,会同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协作配合,对所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动态更新。

盯紧整治重点,监督执纪到位。盯紧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地区、行业和领域,盯紧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涉及的党员干部,一律起底清查,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深挖严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始终保持惩处高压态势。

开展廉政谈话,宣传教育到位。以干部调整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召开集体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大会,选取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儆效尤,强化震慑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畏之心,常存律己之念。通过微信公众号,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深入宣传扫黑除恶的决心、措施和阶段性成果,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淳化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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