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知行合一”是什麼意思?

專業直羅鍋


看了各位的解釋,我真是驚呆了!

我們總是習慣把“格物致知”類比成科學求知的方法。這種看法完全是錯誤的。

科學求知最大的特點是客觀化、去人化。我知道了某個數學定理,知道某個物理規律,但跟我自己的生活,跟我的日常行為,可以完全無關,而且也最好無關。

但是格物就不同了,格物一定是關聯行動的,你一定是運用之後才知道的。比如你不認識字,想要學習,學到一定程度,你可以自由看書,自由寫作,這時就可以說,你會了,知道了,這就是格物致知了。你根本不會說,還有那麼字還沒認識,還沒有認遍所有字,所以我還不知道這門語言。其他類似還有游泳、騎車等。

所以,格物致知,其實就是練習到會。你會了,就是致知了。這也朱子所說的豁然貫通。

如果非要類比,格物致知,就是刻意練習。一定要把知識、道理內化到自己的習慣中,內化到自己的生命中。所以,伊川才說,“未讀論語前是一樣人,讀了之後還是這樣的人,就是沒讀。”

讀書是格物的最重要方法,可見讀書不只是求表面的知道,而是要變化自己的,按照書中的道理實踐,才是真的讀書,才是格物。

格物致知,本來就是知行合一的,說一個知行合一,就表明人們對格物致知已經理解錯了。


存思遊藝


為什麼要說知行合一?難道我們平時在工作和生活中都不是知行合一麼?遺憾的是,我們大多數人並非做到了知行合一。

我們通常所遵循的原則是:知是知,行是行。說歸說,做歸做。我們的知識大多不是通過實踐得來,而是靠學習或被教育得來。舶來的知識是存在誤差的,內心並不堅定或篤定,所以不能算知行合一。

王陽明說的知行合一,是要用我們的良知去認知世界,摒棄一切的主觀意志和判斷,不參雜任何形式的意識形態。這樣的認知,才是純粹的知。

知,是心知。心裡知道,心裡明白。所謂心如明鏡。可是我們明明心裡知道明白,就是不肯按心裡知道明白的去做,去實踐,這就是無法做到知行合一的根本原因所在。有了心知,而後行才能與之高度統一。故曰:知行合一。

格物致知:格,就是深究,追根究底,追本溯源的意思。只有追根究底,才能發現事物的本質和真相,還原事物本來的面目。探究事物的本質需要正心意誠,實事求是,不參雜人為因素,不以善惡好壞美醜的主觀意志去判斷,便能無限接近事物的真相。

應該講,先達到(格物)致知,才能知行合一。知易行難,知難行易,知行合一唯有致良知。


清秋一族


格物

《大學》:“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


格物有兩解,具體來說就是格物致知和致知格物的區別。雖然看起來只是順序變了,但是意思卻變了很多。

首先,朱熹講格物致知,把格物解釋為研究事物道理。這和他關於理的思想是分不開的,具體講理是具有超越性的事物的本源和根據。但是朱熹強調理一分殊,事事有理,人亦有來自理的道心,只是人自己不能認識到自己本來就有的道心。朱熹認為修養的最終目的自然是認識天理,而人又不能直接認識到本就有的理。所以,他提出通過格物,也就是研究事物中包含的理,日積月累,啟發內心的理,以達到對理的認識。


總的來說,他的格物說,工夫的目的是認識理,最後的歸宿還是回到內在上,但是方式還是側重外求的。所以,是先格物後致知。致知,就是得到天理。

致知格物呢,則是王陽明提出的。可以理解為先致知後格物,但是王陽明的格物與朱熹是有區別的。王陽明把格解釋為正,也就是正物。朱熹的格物則是研究事物之理。致知格物,說來也就是先致得良知,這良知即是理,用這樣的良知去待人接物。


具體講,陽明先生講心即理,心外無理。心,涵蓋了天下之理,除此之外別無理可求。當然,這樣的心並不是人的私慾之心,而是人本就有的良心。心之體是性,性即是理,心也就是理。所以,他強調工夫要在內求,將你本來就有的良知良能從人的私慾之心中得以顯現。具體來說,就是要誠意,戒懼慎獨,掃除私慾。如此,讓你個人的良知逐步顯現,再用這樣的心去待人接物,即格物。有點康德人為自然界立法的感覺。


所以,從這點,可以看出王陽明的致知格物反映的是一種知行合一的知行觀,強調致良知實際是對道德本心認知與體驗統一的過程。而朱熹呢,則是一種先知後行的知行觀。兩種觀點雖然有所區別,但是歸宿是一樣的,都是實現內在的一種超越性,只是手段有所不同

知行合一


說白了就是,如果你在做什麼事的時候總覺得力不從心,那就是你的認知還不夠,就要下來總結思考,再去做,如果做到了最好(至善)那你就算成功了,如果始終明白道理,而無法做好,那就等於不知道,也就是沒有達到知行合一。比如,我想學習,但又想玩遊戲,我明白學習的好處,玩遊戲的壞處,但卻無法控制自己再玩一局,這就表明,我對學習重要的認知其實是不夠的,所以要糾正調整,直到自己確實可以控制慾望不因貪玩而耽誤學業,當然,如果你想通了學習對你沒用,玩遊戲才是你的追求,然後你通過當電競主播賺了一桶金,你也算是知行合一了。最怕就是,以為自己知道,總是說,這個淘寶,其實我在90年就想到的,這個滴滴,我在2000年也準備做的,那個燒烤我來做月入輕鬆10w,但實際上沒一件事做成了,想想自己身邊這種人還不少呢。

taozi生活


“格物”用來“致知”、“知”用來“行”, 即有‘格物致知’、‘知行合一’之說。



格物———認識(觀察、整理、加工、歸納)人身之外的物種。 人內心有各種規定、條理(有意識的、未意識到的),然後將“外物(構成物的部分)”納入進已意識到的規定和條理中,形成固定的框架。也就像格子樣,把物放了進去,謂之“格物” 。

在此基礎上,有種“重新定義”之說! 明朝有人不滿足‘靜觀式’的認知,把‘格物’的‘格’理解成“格鬥”的“格”。即近距離地發生衝突、較量,才能獲知到真實地狀況。就像“拳臺”上樣,通過‘試探性進攻’才能摸清對手的本事。 故而,說“格物”為‘與物互動’、‘與物格鬥’、‘與物博弈’。(注:習得於“吳伯凡”老師認知方法論)




談到“知行”,不得不說“朱熹、王陽明”兩位巨星人物! 朱熹認為“知先行後”。要特別言明這“知”注重指的是‘儒家個人道德’,行則為其實踐。從而,也言之有理!

我們現在說的“知行合一”都是基於‘認識論’而言的,也源自於“王陽明學說”。

王陽明主張“知行合一”,強調‘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互為表裡,不可分離。(知要表現在“行”上,不行則不能真“知”)





“知”、“行”二字何意,想必大家都成竹在胸!可二字間的關係呢?想過嗎?解決了之間關係,“知行合一”就不會有不明白的地方!!

簡而言之,“知是未發動的行,行是已實現的知”。知、行“同步”,本是一家、一體!豈不應言“知行合一”嗎?

眾位看客,再往這瞧:

知,左邊為“矢”(射箭),右邊為“口”。不就是“射箭射中”之意!“射箭”不就是“行”嘛!從而,“知是行”,就是“一”回事!不就可以且應該稱“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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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你做到“知行合一”了嗎?


內求安己


“格物致知”,“知行合一”,在歷史洪流裡,讓儒家文化飆升到一個新高度。

到底是什麼意思?

三個字:接地氣。

說兩個實例,幫助大家理解。

第一個,庖丁解牛就是格物。做到如此解牛的方法,上升到哲學指導理念,就是致知。

第二個,高等院校研究成果產業化,就是知行合一。

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一樣,從易經裡汲取了很多根本理念。

“格物致知”和“知行合一”符合“易”學裡面的“坤”部和“離”部。

即“地勢坤,厚德載物。”和“火同人,類族辯物”。

講求,兼容幷蓄去索求真知,為民所用才是聖人之學。


老瓜瓢


“格物”是儒家思想,說其高深亦高深,說其通俗也簡單,相信很多學校都有以“格物”為名的教學樓。

在我看來,“格物”的意思就是要以研究的精神由表及裡去探索事物,而不只是停留於表面走馬觀花看一看,只有自己去探索、研究道理,才能“致知”,才能得到更符合自己想要的答案。

簡單來說,“格物”就是學,“致知”是做,當你學了之後總要去做,畢竟理論要經得起檢驗。所以,“格物”的理論更加適用於大學生,告誡學生們在大學時代要學會思考。

舉個例子,我們學習國學知識是為了豐富內涵、陶冶情操、提高人文素養等等,若我們僅僅只是去“格物”,只是去了解表面的東西,而不去行動,不去探索內涵,不去做到“致知”,那麼我們是無法接觸其精華,更無法得到真正的收穫。

關於“知行合一”,這是明代思想家王陽明提出的觀點,從字面意思簡單來說便是我們說的和做的要保持一致,不要口是心非,更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學生時代,老師提醒我們要做一個“知行合一”的人,那時候想法簡單,就只是勉勵自己要做一個說到做到信守承諾的人。

後來,當我慢慢接觸了國學知識後,對“知行合一”的看法又有了新的理解和感悟。我現在所理解的“知行合一”,那便是在做到“言行一致”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內心想要的是什麼,想去完成的目標任務又是什麼,然後才能根據實際情況出發,然後在做的過程中不斷修正自己,讓自己一點點的成為“言行一致”的人。

每個人對待問題的看法不同,我也只是簡單的說了一些自己的理解,不當之處還請方家斧正。


安小念說情感


“格物”首先要弄清楚每個字的意思。“格”是深入地研究、探索,窮究的意思,就是全面深入細緻研究。“物”可以是一個具體事物,也可以是廣闊的宇宙,是研究的對象。這樣樣“格物”的意思就明白了。是深入探究、研究事物。其實格物已經是常用的詞彙了,只不過出現了幾個大家的解釋反而讓人不知怎麼理解才正確了。

“知行合一”是王陽明針對當時政府倡導的宋明理學關於“知”和“行”的關係而結合自己的認識提出關於知行的關係。當時正統理學認為先通過學習弄明白道理,再去按學到的知識去做、行動。更側重於先學習古代聖賢的經典,再去按聖賢的要求去做。而知行合一認為,學習和行動並重,不分誰先誰後,在行動中學習,在學習過程中行動。王陽明更重“在事上練”。其實這和毛主席提出的認識和實踐的關係有有異曲同工之妙。


宸175863



格物致知,知行合一。通俗的講法是格除物慾致良知,這裡的良知不是良心,可以理解為優良、良好的認知。把你內心正確、良好的認知和行為或者行動結合起來。

可能很多人會認為,這有什麼難度?心裡知道然後就去做嘛。


但我們應該知道,知易行難。身處俗世中,欲求萬端、盤根錯節、孽念滋生,就如同一泓清澈見底的清泉,一眼看去,自然通透明瞭;但種種雜念摻合其中,渾濁不堪,你哪裡還看得清,找的回真正的自己?找的到良好的認知?

即便你有了一些想法,你也不敢確定這就是最好的,更不敢確定照此堅決實施後的後果。以至於瞻首顧尾,猶豫不決,煎熬不已。

比如說,一個政治家要施行一項政策,他的立意是好的,為了讓百姓生活更富足,但他會面對很多阻力:第一是既得利益者,不想求變,因為變化就是隱患,不變才能維持;

第二可能就是受益者,既得利益者必然挑撥、煽動受益者,而受益者也無法確定這個政策是否真的會帶來好處,畢竟未知的東西都讓人恐懼;

第三是執行者,執行過程錯誤理解,或者故意錯誤解釋,或者藉故中飽私囊,執行走樣……如果這個政治家是一個俗人,他就會被眼前的這一團渾濁迷惑,顧及自我名譽、利益、情感而放棄。更有甚者,會對自己的政策產生懷疑而放棄。

但倘若這個政治家是一個聖人,能夠做到知行合一,他首先要知:一眼看到政策執行過程和結果,眼前亂雲飛渡其實只是插曲,對他不會造成無法承受的壓力,他便會勇於擔當,果斷處置,堅決實施,最後達成自己的良好願景。



如何做到知行合一?那就是格物致知。每天靜慮,革除內心的那些虛華的慾望,發現良知。如果能夠悟透生命的意義,人生一切妄念都毫無意義,一切物質的慾望都不過是在為自我設限,增添枷鎖。一切的境遇都不值得逃避和恐懼。如果通過靜慮,思想沉渣日少,看世界就會更加通透,就越接近本我,放棄自我,看到的、留下的就是良知,不為外物干擾,就能夠正確行事,知而能行也。


謝金澎



1.把格物理解為觀察物,就是鬼扯。王陽明觀察了竹子好幾天,直到吐血,也沒格出個所以。

2.事有終始,物有本末。就是說事有事理,物有物理。搞清楚物的物理,就是格物。而搞清楚物理的途徑與方法有很多很多。

3.所以格物是指通過一定的方法,搞清楚物之理,從而致知。致知的知是指真知!比如,你想知道一顆小麥的種子,是怎麼長成小麥的,自己去種,就可以了,或者通過從頭至尾的對他人種植小麥的觀察記錄,也可以獲得真知。

4.至於知行合一,掌握了真知之後,應該與社會實踐結合起來,也就是要去做。光說不練,假把式。

5.當然,知,而後行,是對的。行,而後知,也不錯。知與行,相互促進。光知不行,僅行不知,都有問題。

6.王陽明認為,知至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至明覺精察處,即是知。這是知行合一的另外一層含義。

7.還有,王陽明最牛的不是知行合一,而是不動心。這一點,很難企及。


劉海民卓越中層育成


先看一張圖。



能明白此圖,就能明曉格物、知行合一。以孫悟空形相為標準;猴子、六小齡童先生都被格物。猴子和人都被格式化為藝術形象。猴子往上格,模仿人敬禮。先生則表達孫悟空神韻而敬禮。都可為格物、知行合一。先生是人之一員,學猴本性,且與猴交流溝通相互影響同時表達(藝術形象)神韻!即知行合一。完成猴、人、(藝術形象)神的交流互通! (後面可忽略)。問答裡的其實謎底就在謎面上,重在感悟。都做一個詞來講,如人學鳥叫,人就像鳥發高。過程結果匹配重在叫。人因叫而為鳥叫格物。人因叫而理解鳥叫知行合一。用現在的說法格就像格式化,如磁盤格式化後,可儲存新信息,主旨是推陳出新,目標是發展到新境界,貴在運動且良性變化。物,放在人事物中看:人、事、物相通之處,都各自獨立,且能相互匹配;即,有個性、有共性,貴在性上。性為何也?直觀點,人和老虎都是哺乳動物,但人高級的,“高級”歸在性內即社會性。粗俗地說可恆久的東西。再如,金有金屬性,木有木性,水有火性……他們的性各自恆定久遠區別於共他。即“恆久排他而存在”可以為物也!人匹配物,可稱人物,藝術形象裡的劍客,靠說話活著的如說客、相聲藝術家。人匹配事,叫人事如說客是人民一員靠說事生活與人之你我他生活方式無異。事匹配物,是事物如舞臺上郭德綱說相聲,我在下面聽,通過相聲交流;手機上,通過聲音他說我聽、看,也是一種交流;本質上相聲活動就是事,因相聲老郭是說客,我是聽者,都被定格。無論人、事、物、人事、人物、事物,都可被人事物概括起來,簡言之物也!其本質特徵恆久排他!即物性也,簡之物!格物,在不斷運動變化發展中即排他又恆久且排他恆久!故,在我理學解,格物對人來講是專業人才,對事則排他,如都是放火可殺人可取暖,對物則恆久,如鑽石和木炭在空氣中鑽石就是硬存在時間長。至此可幫助理解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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