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疫情防控期間,瀘州醫療機構暫停部分門診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省屬在瀘醫療機構:

  2020年1月24日,四川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應急響應。隨著疫情發展,為有效、有力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經研究,決定對疫情期間醫療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瀘州市傳染病醫院(西南醫科大學附屬瀘州市傳染病醫院)承擔市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定點救治醫院功能,集中收治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疑似病例由各區縣發熱門診醫院、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二、暫停便民門診應診、健康體檢。

  三、暫停眼科、耳鼻喉科門診(急診除外)。

  四、暫停口腔診所。全市口腔專科醫院、綜合醫院口腔科門診保留必要的急診,處理口腔頜面部外傷、間隙感染、口腔或牙劇烈疼痛等急症,並按照相關防護要求嚴格落實院感防控措施,其餘可擇期診治項目全部暫停。

  五、暫停呼吸科、消化科、耳鼻喉科內鏡普通檢查項目(外傷、異物、腫瘤、危重者檢查除外),暫停HP碳呼吸試驗。

  六、嚴格掌握入院指徵,暫停擇期手術,保障急診急救臨床用血。

  七、嚴格管控一般住院病人探視和陪護管理,原則上定時、定人探視,患者陪護人員不超過1人。

  八、嚴格執行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相關制度和流程的通知,進出通道分設,對所有進入醫療機構人員(含醫務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並要求佩戴口罩。

  九、針對慢病患者,可一次性開具90天用量的門診用藥,有條件的醫院提供配送藥物上門服務。積極開展網絡診療和線上諮詢服務,並公佈相關信息途徑。

  十、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各醫療質量控制中心針對疫情和本專業實際,制定印發相關診療項目(特別是侵入性探查和手術項目)規範診療流程,指導各醫療機構防範院內感染。

  各單位要在醒目位置和單位網站進行公告,同時公佈諮詢電話,做好解釋引導工作。

  以上要求適用於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各區縣務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轄區內醫療機構管理,督促落實具體措施。

  瀘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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