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如何避“坑”?如何维权?这份“云购物”指南请查收

花949买了所谓价值2399的“福袋”

到货后发现“福袋”内商品仅售799?!

中了商家“限时免单”活动的大奖

确认收货后却被告知是一场乌龙?!

这些网络生活中的

“奇葩”事儿您遇到过吗?

网络购物如何避“坑”?如何维权?这份“云购物”指南请查收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北京互联网法院于3月11日,在线“云”召开了涉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具体介绍了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仔细甄别。

食品、药品标签标识瑕疵要警惕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因网购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引起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质量纠纷中,有53%的案件涉及标签标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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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标签缺失重要商品信息,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添加物成分及具体含量、不适宜人群等;标签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如标签中标注的添加物含量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标签内容与商品详情页面内容不一致等;标签记载存在文字错误,如出现错别字、使用繁体字、符号使用不规范、外文翻译不准确等。

虚假宣传、隐瞒质量问题

小心商家套路

部分经营者可能通过广告、详情、评价等方式对商品或服务做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包括对产品质量或服务内容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如在“人造水晶”的宣传页面中突出显示“天然”“自然”等字样,以假乱真;对“无人机”的续航能力、防抖性能进行夸大宣传等。

一些商家隐瞒商品或服务存在的重大瑕疵或质量问题引发纠纷,如经营者在介绍手机情况时故意隐瞒所销售的手机为二手机、翻新机这一事实,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对商品或服务价格进行虚假宣传也可能引发纠纷,比如,为吸引顾客将非免费服务项目宣传为“永久免费”,将较高的价格宣传为“全网最低价”等。

格式条款暗设“陷阱”

为方便、快捷、规模交易,经营者通常都会提供格式合同,网络消费者只能选择同意或不同意,不能对具体条款内容进行协商,而且基本上不会逐一阅读。但是,这些格式条款可能暗含经营者的“陷阱”,比如,经营者对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或“不退不换”,并就据此拒绝为消费者退货。

默许第三方经营者使用“自营店”字样

部分电商平台须规范

部分电商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同时,部分平台经营者未妥善履行第三方平台义务,存在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产生纠纷时对平台内经营者和相关交易信息披露不及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

主播带货、进口产品、二手交易

新型电商暗藏隐患

目前,社交电商、跨境电商、二手电商等新型电商模式迅猛发展,但市场不够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法律风险和隐患较多。比如,以“主播带货”为起点的网络交易,一旦产生纠纷,由于存在主播、销售者、直播平台、第三方平台等多重主体,消费者难以确定交易相对方的身份以及各方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客观上造成了追诉困难。再比如,一些销售进口商品的经营者存在伪造、变造海关单证等行为,消费者无法判断真伪,产品质量无从保障。此外,二手电商平台问题较多,经营者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售后服务差,第三方平台提供“验机”“验车”等检测服务,消费者认为购买的商品质量与检测报告不符等争议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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