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江:共建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确保水源生态环境健康

四川合江,千年古县,“三江”汇流之地(长江、赤水河、习水河)。近日,合江县检察机关与合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共同会签了《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互建立线索移送双向机制,实现司法行政双管齐下,增强合江水环境治理监督合力。

四川合江:共建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确保水源生态环境健康

公益诉讼从守护绿水青山开始


近年来合江县检察机关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保护长江、赤水“一盘棋”思想,切实强化水源生态环境“大保护”意识,公益诉讼工作高潮迭起,亮点频现。

2018年5月,合江县检察机关与贵州省赤水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机制(试行)》,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跨省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构筑赤水河流域区域性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2019年6月,合江县检察机关积极助力我县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行动,调查走访了24个乡镇的集中饮用水源,最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3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

2019年10月,合江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向合江县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人发放奖励金,真正做到依托群众收集案件线索,极大的扩展了公益案件线索来源的渠道。


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会签,标志着合江县检察机关和合江县河长办在县内江河湖流域环境保护领域中携手构建了双赢多赢共赢关系,明确了“检察+河湖长制”合作基调,以司法监督助力行政监管,切实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四川合江:共建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确保水源生态环境健康


《意见》特色亮点:

一是构建涉及公益诉讼线索快速移送渠道。“意见”明确规定建立案件线索互通快速通道。县检察院和县河长办各自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并解决出现的问题。县河长办在履职中发现本辖区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线索,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通报县检察院。案情重大复杂的可邀请县检察院参与相关调查取证工作。需要县检察院配合支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应当及时予以通报。对县河长办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县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

二是严明工作职责和纪律。“意见”明确规定县检察院在办理水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可以调阅县河长办的相关文件、获取相关证据、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等,或者要求县河长办提供数据、勘验、监测、检测、化验、评估等证据,县河长办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四川合江:共建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确保水源生态环境健康


据统计,2020年一季度,合江检察机关已从县河长办获得涉水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其中两处水环境污染问题已进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阶段。今后合江县检察机关将继续优化公益诉讼相关制度,强化检察监督,为守护”美丽合江“交出一份亮丽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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