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標/置頂我們,不錯過每一條資訊
重磅!
為迅速把疫情對經濟影響降到最低
剛剛,珠海出手了!
珠海發佈11條措施力促經濟
穩定房地產投資
探索發行消費券
研究出臺政策補貼購車消費者
幫扶住宿餐飲、旅遊、交通運輸等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
力度之大令人振奮!
建不少於1.2萬套公租房及人才住房
《意見》提出要穩定房地產投資,制訂上半年300億元規模的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抓緊出讓一批商務商住用地,啟動一批“三舊”改造城市更新項目,確保新開工建設不少於1.2萬套公共租賃住房及人才住房。
關於樓市的重點內容:
1 按季度分批次集中實現129個重點項目新開工,推動3月15日前重點項目復工率達到100%,一季度計劃開工項目100%開工。
2 組織預申報“十四五”規劃項目,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化珠澳合作、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重大產業發展平臺、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等領域,謀劃一批龍頭性、帶動性強的大項目。
3 穩定房地產投資,制訂上半年300億元規模的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抓緊出讓一批商務商住用地,啟動一批“三舊”改造城市更新項目,確保新開工建設不少於1.2萬套公共租賃住房及人才住房。
4 全方位支持格力電器做強做優做大,推進格力電器橫琴總部大樓、高欄港智能空調產業園和1萬套人才住房等項目在6月底前動工建設。
5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一城一策、精準施策”的原則,適時研究調整房地產市場相關政策,合理優化房地產調控措施。研究通過優化預售資金管理、階段性降低土地競買履約保證金、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容缺辦理相關施工手續等政策措施,支持房地產企業共渡難關。
江門
作為大灣區西岸面積最大的城市,江門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3月6日,廣東省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市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制定了15條措施,重點包括加強市場分析和研判、穩定土地出讓市場、減輕企業經營負擔、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費、並提振市場信心和預期五大方面。
在加強市場分析和研判方面,通知指出,加強對市場運行監測和研判。發揮房地產交易系統作用,及時分析市場數據,做好疫情對我市房地產市場影響的走勢研判。
同時,穩定土地出讓市場。通知顯示,加大全市統籌力度。公佈本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合理確定土地出讓總量、合理安排供地節奏。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顯示,為提升企業拿地意願,江門市實施土地出讓“預申請”政策,鼓勵對地塊感興趣的企業在地塊正式掛牌出讓前提交購買意向。
“從實際情況看,當前房企銷售數據表現不好,同時資金狀況也難以改善,所以客觀上說,這也會對地方政府的土地交易市場產生影響。對比全國其他城市的政策,江門是比較罕見地提出對土地市場進行激活的城市。而通過預申請的制度,有助於科學供地,也有助於後續土地市場的進一步活躍。”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
同時,通知指出,房企可以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2020年出讓的土地,在簽訂合同後1個月內繳納出讓價款的50%作為首付款,餘款可約定分期繳納,最遲不得超過簽訂合同後一年。
在對減輕企業經營負擔方面,新政提出企業可分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提高商品房預收款使用效率;稅收繳納延期、減免;開工、竣工時間順延;妥善解決配建房問題及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在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費方面,通知明確,合理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住房公積金資金歸集和房價情況,
適時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居民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通知顯示,繼續深化完善我市人才安居政策。支持各類外地人才在我市限購區域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據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數據,2019年全年江門市商品房成交53968套,同比上漲2.7%;成交均價806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3.1%;存量房成交28754套,同比下降11%。
今年1月,江門市數據顯示,商品房成交4373套,同比上漲36.6%;成交均價8062元/平方米,同比上漲1.8%;存量房成交1598套,同比下降29.4%。
深圳
根據深圳“二次房改”的住房供應計劃,到2035年深圳將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那麼,上百萬套的政策性住房如何籌集?
3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通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正式印發《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籌集管理辦法(試行)》,通過創新籌集工作機制,盤活各類社會存量用房,拓展人才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籌集渠道。
根據該辦法,符合條件的住宅、商務公寓、租賃用房、城中村房源,以及經依法處理後的沒收類違法建築,滿足安全條件的房源都可以籌集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其中,通過規模化租賃方式籌集的未經改造的城中村房源,應當委託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名錄內的鑑定機構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鑑定,並根據鑑定結論開展設計與施工活動,確保房源滿足結構安全使用要求。
房源要根據有關規定開展消防設計與改造。改造完成後,由從事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意見,確保房源滿足消防安全使用要求。
《辦法》規定,籌集主體可以向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租賃經改造後的房源,也可以租賃未經改造的房源並自行改造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還可以通過與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開展長期合作的形式,建立年度籌集項目庫,明確年度籌集房源套數,籌集主體在合作期內提出租賃需求時,由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提供房源。
以規模化租賃方式開展的籌集項目應當滿足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時限要求,籌集項目的租賃期限不得少於6年。通過購買市場商品房的方式籌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商務公寓可以納入政策性住房,“商改居”也可以納入,城中村、和被沒收的違法建築也可以。
這樣,一下子打開了幾扇大門,為深圳籌集政策性住房提供了便利。而且,這非常有利於商辦物業去庫存。
廣州
3月5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集體戶口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提出
高校中職等非廣州戶籍學生、符合入戶條件無合法住宅等人員,可申請遷入廣州集體戶口。新生兒登記時,若父母一方是本市的集體戶口,另一方是外市戶口,或者雙方均為集體戶口的,新生兒按隨父或隨母原則可以在集體戶口內申報出生登記。
這幾類人員可遷入廣州集體戶口
《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幾類人員可以遷入廣州集體戶口: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根據國家招生計劃招收錄取的全日制普通學歷教育的非廣州戶籍學生,可以申請遷入學校學生集體戶口;
●已由設立工作單位集體戶口的國家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錄用或者聘用,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或者有廣州市戶口,但無合法住宅類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親屬的人員,可以申請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口;
●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或者有廣州市戶口,但無合法住宅類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親屬,在各級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簽訂人事代理、戶口代理合同的人員,可以申請遷入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口;
●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或者有廣州市戶口,但無合法住宅類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親屬,且屬於引進人才入戶、積分制入戶和政策性入戶及其他入戶的人員,可以申請遷入相應的政府公共集體戶口。
此外,在本市親戚朋友家庭居民戶口搭戶的人員,可以依條件申請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口、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口、政府公共集體戶口。家庭居民戶口的戶主以及其直系親屬遷出時,搭戶人員應當一併遷出。
父母一方是集體戶口
新生兒在集體戶口內出生登記
父母是集體戶口,新生兒可否在集體戶口內登記戶口?《管理規定》明確,
●新生兒父母雙方戶口均屬學校學生集體戶口的,新生兒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父母一方戶口屬學校學生集體戶口,另一方為非學校學生集體戶口的,新生兒隨非學校學生集體戶口的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兒父母一方戶口屬本市的集體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居民家庭戶口的,新生兒隨本市居民家庭戶口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父母一方是本市的集體戶口,另一方是外市戶口,或者雙方均為集體戶口的,新生兒按隨父或隨母原則可以在集體戶口內申報出生登記。
《管理規定》明確,學校學生集體戶口人員結束學業後,應當及時到戶口所在地的區公安機關申請將戶口遷回原籍或者遷到擬就業地。 若通知後不來辦理或無法通知的,本省生源將由學校所在地的區公安機關開具戶口遷移證並寄往學生原籍公安機關,由原籍公安機關登記戶口;外省生源將由學校所在地的區公安機關為該校設立1個外省籍學生空掛戶集體戶頭,另行管理。
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口、工作單位集體戶口、政府公共集體戶口人員已經在本市購買合法住宅類房屋的,應當申請將戶口遷到其房屋處登記。經集體戶口設立單位要求遷出而拒不遷出的,公安機關可以依集體戶口設立單位申請,履行告知程序後憑調查材料將其戶口遷到其在本市購買的合法住宅類房屋處登記。《管理規定》還要求,在審核、辦理集體戶口遷入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以辦理集體戶口名義收取費用或者從事其他違法行為的單位或者個人,依法予以查處。
以學生“上學臨時遷戶口”為例,從外地考入廣州的大專院校,就連技工院校都可以把戶口遷過來。而擁有廣州的集體戶口,是可以買房子的。這等於增加了“房票”的供應。
閱讀更多 客家細哥在珠海賣房子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