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戒|环形路段超车,危险……

覆车之戒|环形路段超车,危险……

2019年12月09日19时50分许,大埔大道富兴花园环形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侧滑倒地,幸运的是人、车均无大碍。


经调查,摩托车驾驶员通过环形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从前车右侧超车穿插欲右转弯驶出下一路口,往白云大桥方向行驶,由于白色小车未让行已驶入环形路段,至自己于前后夹攻的危险境地,为避让前车便采取紧急刹车,结果车辆失衡侧滑酿成事故,庆幸跟车及时发现,未造成二次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不得超车。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警方提示

为了确保环形路口内的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要让已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环形路口交通流量大、通行复杂,请减速慢行、安全第一,不要随意超车穿插,谨记“交叉路口易闯祸,一慢二看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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