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王炸”事件,该怎么判?

郭某鹏事件被称作郑州市的“王炸”,在回答题目的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两组同类的案件

3月9日上午,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公开审理了全省疫情防控期间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当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冯某云有期徒刑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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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云长期居住武汉,2020年1月22日返回宁陵县老家。被告人因身体不适到乡诊所就诊,期间多次故意隐瞒从武汉返乡的行程,致使乡卫生院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1名密切接触者被确诊。目前,被告人冯某云及感染者均已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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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起案例发生在山东。

3月1日上午,由山东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通过远程视频在成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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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庭审


据悉,2020年1月9日,被告人田某某乘坐D3084次列车从荆州前往汉口,同日乘坐T182次列车从汉口至商丘,再从商丘回到成武县的家中。被告人出现症状后,在就诊过程中,多次隐瞒、否认湖北接触史,前后共造成37人被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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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田某某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从而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某鹏,系郑州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期间刻意隐瞒境外行程,

已造成小区单元被封,单位大楼被禁,24人被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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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是伤害

借鉴以上两个实际案例,郭某鹏判刑范围基本确定,但到底判多长时间要看接下来造成的具体影响和伤害。

昨天,甚至朋友圈有人发布了某律师事务所准备起诉郭某鹏的发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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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起诉能否胜诉?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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