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四] 曝光台 ——宝鸡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

[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四] 曝光台 ——宝鸡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

[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四] 曝光台  ——宝鸡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


编者按:当前,正值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际,我们迎来了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围绕年主题,特开设“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宣传专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消费维权领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等线上宣传活动,以新的载体、新的形式、新的面貌纪念我们共同的节日。


[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四


曝 光 台


案例1


纪念币中藏陷阱 老年理财需谨慎

【事例简介】

2019年6月,张女士的父亲在经二路天同国际某经销商处花费13960元购买了2套纪念币,回家后向张女士大谈特谈纪念币的收藏价值以及升值空间,张女士想到电视上曝光的一些收藏品不具备收藏价值的案例,觉得上当了,于是向商家提出退货要求,被商家以正规销售为由拒绝。

【处理结果】

调解过程中,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后经反复沟通以及法律宣讲,商家最终同意退货退款。

【评 析】

在投资理财方面,购买收藏品的老年人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相关投诉也在不断增加,同时老年人受骗金额大幅增长,一些商家以“升值空间巨大”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语诱使老年人购买所谓的古玩、字画、纪念币等,而大多数老年人基本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对收藏品的市场价值缺少理性的判断,往往在推销人员的忽悠下,购买了价格不低的收藏品,更有甚者花光了多年积蓄,买到的却是一些没有价值的假货。维权时很多老年消费者对卖家所宣称的用语没有任何证据,导致在利益受损后面临取证难,维权受阻。


案例2


强制交易举证难 留存证据是关键


【事例简介】

2019年4月陈先生在4S店购买汽车时被4S店以各种理由收取了续保押金、挂牌押金及挂牌费等费用共计14500元,陈先生觉得自己“被”收费了,在向4S店提出退还被强制收取的费用时,4S店霸气回应“绝不退费”,双方僵持不下,陈先无奈向陈仓消协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经过陈仓消协多次努力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4S店退还消费者续保押金、上牌费、挂牌押金、公正抵押、盗抢险等费用合计14500元,并免费送消费者汽车保养1次,双方表示满意,再无异议。

【评 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需求越来越大,汽车销售4S店利用自己的行业优势和普遍规则,变相的强制消费者购买或接受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纠纷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九条和第十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由于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不对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商家的这种剥夺自身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往往很难留存证据,导致维权的困难。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时如遇被商家强制交易,请一定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快速向有关部门投诉,以便更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3


真假李逵难分辨 闹心建材终获赔


【事例简介】

2019年5月,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求助称:其从装饰建材门市部处购买了4桶立邦乳胶漆,在使用时发现桶内有铁锈、结块状况,且刷在墙壁上出现颗粒状,消费者怀疑该产品为假冒产品,请求监管部门帮助。

【处理结果】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诉转案调查,经查该门市部所售立邦漆确为假冒商标产品,随即对该门市部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门市部在退还李先生货款的基础上,增加3倍货款赔偿。

【评 析】

随着家居装饰市场的日益普及,家居装修投诉也大幅增加。偷工减料,窃取折扣和低预算高额收费的做法已成为坏企业赚取“黑钱”的重要手段。购买建筑材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谨慎购买低价促销,防虚假宣传和滥用概念炒作。对商家提供现成的协议或合同,则必须仔细阅读内容以防止其落入其设置的“陷阱”。其次,仔细检查购买的建筑材料是否与样品匹配。最后消费者可以拍照留凭保护自身权利。


案例4


甜蜜面包不甜蜜 超市大意十倍赔


【事例简介】

2019年7月20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市区某超市购买了1斤散装面包价值22元。回家后发现该面包已超过保质期,找到经营者要求其按法律规定给予赔偿,但经营者态度蛮横不予解决。7月24日,消费者张先生投诉到市消协,详细叙述了经营者不予解决并告之"愿意去哪儿告就去哪告"的维权经过,同时要求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处理结果】

经市消协调查,该散装面包在张先生购买时确实已超过保质期。消协遂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并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按张先生的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退货并十倍赔偿共计1000元。

【评 析】

此案是因食品过期引发的消费投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消费者最为关注问题,也是监管部门重点监管的领域,但仍有部分经营者无视国家法规,未能尽到严把进货关、未能完全履行验货、查货职责、义务,发生投诉后处理效率低下,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处理、解决。鼓励消费者以监督食品安全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获得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5

教育培训多烦心 自我提升长点心


【事例简介】

2019年5月李女士在新建路某大厦给孩子报名参加了舞蹈兴趣班,学习过程中因老师少,无法按时授课,李女士在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时遭到推诿,请求渭滨区消协帮助。

【处理结果】

渭滨区消协在接到该投诉后,仔细查看李女士与培训班签订的协议,并多方调查取证,联系该培训班的负责人进行调解。后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书,退回李女士未消费学时余额1353元。

【评 析】

随着教育培训行业的迅速发展,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其中不少涉及预付款退还问题。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应注重“四看”:一看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二看招生简章、相关宣传资料,谨防虚假、夸大宣传,并妥善保存以便日后维权;三看课程,应充分考虑培训是否符合学习需求;四看培训实地,了解教学环境、管理和安全措施等。针对教育培训机构临时加收费用、中途更换教师、搬离原址等情形,以及消费者因个人原因选择退出培训等可能发生的情况,消费者应与培训机构事先明确约定是否退还预付费、如何退还等相关条款。参加教育培训时遇到消费纠纷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到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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