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的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决定在抚州市城区三处主要路段安装“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地点:
1、文昌大道汝水公园路口
2、玉茗大道与伍峰路十字路口
3、晏殊大道席家路路口
二、抓拍范围: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定,重点是在上述地点经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一切机动车辆
三、抓拍时段:
全天候自动抓拍
违反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规定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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